索引号 | ZFBM-zfbmzjj-fwgk--2019-0441 | 公开日期: | 2019-10-16 14:32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切实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防治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内设各股室:
按照县政府《石泉县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有效遏制和治理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就切实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机动车污染、餐饮油烟治理、禁放烟花爆竹综合整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我县2019-2020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二、整治时限及范围
整治时限: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结束。
整治范围:以县城规划区为重点,涉及建筑工地、县城道路、非道路移动机械、室外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禁放。
三、重点任务分工
(一)扬尘污染及移动源污染整治。督促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6条措施和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工地内)“六个100%”。同时,进一步加大工程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整治力度。(建管股、质监站)
(二)道路扬尘污染整治。1.重点抓好渣土车运营管理,渣土车辆在城区道路密闭运输达到100%。(监察大队)2.进一步强化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措施。(环卫所)3.进一步加大洒水、冲洗频次。(市政园林所)
(三)餐饮油烟污染整治。重点抓好夜市、摊点等室外餐饮油烟治理,开展全面整治,规范其进店经营,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监察大队)
(四)禁放烟花爆竹整治。积极配合县公安局抓好烟花爆竹禁放整治工作。(监察大队)
四、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股室)要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充分利用网站、媒体、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报道整治工作动态、发布政策法规、曝光反面案例、宣传先进典型。要广泛宣传、动员不放烟花爆竹、文明祭扫。
3.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成效不明显及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的单位(股室),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各责任单位(股室)每周四向局城市管理股报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县治霾办(联系人:李安 电话:13709151734 QQ:10310279)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3日
抄送: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