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石泉县城关镇双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因保管不善,将陕(2019)石泉县不动产权第00023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石泉县城关镇双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