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fj-flfw--2019-0245 公开日期: 2019-10-1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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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司法局关于做好2019年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的通知


各镇司法所,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充分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筑牢社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结合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决定继续对全县非公职人员的人民调解员实行“以案定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经村(社区)和各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且形成规范卷宗或矛盾纠纷调解登记表的矛盾纠纷。

二、补贴对象

全县村(社区)和各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中非公职人员的人民调解员。

三、认定程序

镇、村(社区)的调解卷宗(矛盾纠纷调解登记表)由各村(社区)调委会负责收集整理后上报各镇司法所,各镇司法所组成专门人员集中进行初步审查,同一事件的群体性纠纷,只能按一件纠纷进行补贴。对符合补贴标准的调解案件按要求填写《石泉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登记表》,由镇司法所统一上报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各专业调委会将《石泉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登记表》和调解案卷直接报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对各镇和专业调委会上报的调解案卷进行审核并核定奖励补贴标准后,集中发放到调解员手中。

四、工作要求

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各镇司法所和各专业调委会要高度重视,集中人力,认真做好组织、审核和申报工作,于10月25日前通过公文平台或QQ(466789815)将《石泉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登记表》和相应的案卷报县司法局人民参和促进法治股。

联系人:唐架芳,联系电话:6326866。


附件:2019年以案定补登记表.xlsx


石泉县司法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