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ZJZF-zjzfzxz-yjgl--2019-058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曾溪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19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19-09-19 16:14
内容概述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委会,驻村工作队: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更好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风险保障作用,稳定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9月22日前全面完成玉米、水稻、马铃薯、油菜、育肥猪、能繁母猪和农房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工作。

二、承保机构

按照省、市政府采购工作相关要求,通过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公开招标,确定我县2019年玉米、水稻、马铃薯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泉支公司承办。油菜、能繁母猪、育肥猪、农房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泉支公司承办。

三、保险标准

1、玉米、水稻、油菜、马铃薯保险:每亩保障金额400元,保险费率为3.75%,保费15元/亩。保费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补贴25%,市级财政10%,县级财政5%),农户自缴20%(即15*20%=3元/亩)。

2、能繁母猪保险:能繁母猪每头保障金额1100元,保险费率为5%,保费55元/头,其中财政补贴9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10%,县级财政补贴5%),农户自缴10%(即55*10%=5.5元/头)。

3、育肥猪保险:育肥猪每头保障金额800元,保险费率为5%,保费40元/头,保费财政补贴9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补贴25%,市级补贴10%,县级补贴5%),农户自缴10%(即40*10%=4元/头)。

4、农房保险:保障金额每户20000元,保险费率0.1%,保费20元/户,保费财政补贴60%(其中省级财政补贴45%、市级补贴10%、县级补贴5%),农户自缴40%(即20*40%=8元/户)。投保对象采取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为主,其他农户自愿的原则。

四、保险期限

2019年农业保险期限承接2018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玉米、水稻保险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24时终止。

2、油菜、马铃薯保险自2019年11月起至2020年5月31日24时终止。

3、育肥猪、能繁母猪、农房保险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9月29日24时终止。

五、工作要求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农户生产保障的问题,请各村主任切实迅速组织安排,将各种植、养殖户的信息分类统计起来,按时上报。种植、养殖保险农户自交部分现暂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曾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