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rsj-cyjy--2019-0804 | 公开日期: | 2019-10-10 10:47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根据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财社〔2017〕195号)和县就脱办、县人社局《关于正式印发<石泉县村内“居家就业”和县内“稳定用工”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石就脱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村内“居家就业”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示如下(其中:超法定劳动力年龄和超600元以上资金由县财政补贴),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天(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凡对上述拟享受补贴对象有异议者,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6321301、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6322198、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6321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