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xzfgzbmxyjglj-zwgk--2019-0071 | 公开日期: | 2019-06-28 16:06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加大事故防范力度,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季度是事故高发季节,生产经营和旅游进入旺季,主汛期已至,高温酷暑、暴雨、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增多,极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各类自然灾害。特别是安全生产领域中,矿山水害、危险化学品爆炸和泄漏、水上交通、消防火灾、建筑坍塌、涉水溺水等事故易发高发;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进一步活跃,高温季节触电、机械伤害、露天高温作业等事故也随之增多;加之,“七一”建党、“八一”建军、中秋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节点和星光大道冠军演唱会、“鎏金铜蚕”丝路文化国际高峰论坛等系列活动的举办,安全生产监管和各类事故防范压力增大、任务繁重。各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和“属地、行管”要求,结合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继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和安全问题隐患整改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专项攻坚整治行动,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冷静思考的头脑,对属地和分管范围安全生产工作丝毫不马虎、不松懈,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抓好第三季度各项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抓实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一)认真抓好雨季防汛防滑安全工作。各镇、各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及时发布各类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信息预报、预警和预防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要场所部位的检查巡查,超前排查、超前治理和超前防范,落实安全生产和防汛防滑、抗洪抢险责任,发现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有效避免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当前,我县正值主汛期,极端天气将进一步增多,区域性暴雨和强对流天气将同时出现,城区集镇内涝、雷击、洪水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易发,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危机感,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认识和应对准备,确保安全度汛。
(二)全力做实安全生产五项攻坚行动。要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持续有力抓好道路交通、建设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消防安全五项攻坚各项具体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盯紧盯牢五项攻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区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规定,全面打击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加大五项攻坚行动社会各层面宣传教育和重大违法行为惩处、典型事故案例曝光通报工作力度,切实提升全县广大群众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和支持、参与攻坚行动的合力,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确保五项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镇、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改善作业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加强中暑急救和自救互救宣传培训,严防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夏季中暑中毒安全事件发生。
(四)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要继续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切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石安委办发〔2018〕42号)部署,按照即定任务分工、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和建设任务要求,对已启动实施的行业领域进一步查缺补漏、规范完善;对工作滞后或暂未启动的要加快节奏、迎头赶上。市安委办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仍作为纳入今年年终考核的一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各镇、各部门要认清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明确专人负责、紧盯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加快推动和规范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项工作。
三、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省市安排部署的道路交通、建设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不断延伸拓展攻坚行动范围和领域,结合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抓好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稳定、万无一失。
(一)城市燃气专项整治。由县住建局牵头,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是否配备安全设备、人员和车辆;燃气行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对燃气用户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是否有检查记录和宣传资料;是否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是否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
(二)水上交通专项整治。由县交通牵头,重点整治辖区到港船舶及辖区内船舶、港口、渡口及其经营者和旅游游船、画舫、快艇及乡镇船舶。坚持取缔达到报废年限船舶、老旧船舶、载运危险品船舶和“三无”船舶。整治船员秩序、整治通航秩序,严把船舶现场监督和船舶检验关,严防水上运输安全事故发生。
(三)民爆物品专项整治。由公安局牵头,重点整治民爆物品销售企业安全合规运营情况,民爆物品运输环节动态管理情况、爆破作业单位规范安全使用情况,民爆物品储存仓库储存安全和管理情况等,严厉打击违反销售、运输、使用、储存等环节过程安全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不断提高民爆物品专控专管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和城镇规划区内禁售相关工作,加大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物资储备演练等检查整治,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储存、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城镇规划区内违规销售等违法行为。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安全整治,严厉打击惩治非法运输、非法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有机结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空气、噪声污染危害。
(五)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流动摊贩和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购进验收记录台帐、餐饮餐具清洗保洁、食品原料及成品半成品贮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食品留样和感冒用药等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六)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重点检查宾馆、学校、饭店、商场、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场所及相关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器械等特种设备设施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各镇人民政府和水利、自然资源、发改、交通、公路、农业、林业、旅游、电力、气象、铁路等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原则,针对本辖区和本行业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特点制定工作方案,扎实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应急准备和预案演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迅速行动,积极推动落实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实效。要切实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特别是做好汛期等关键节点时段应急值守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