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xzfgzbmxzrzyj-zcwj--2019-0081 公开日期: 2019-06-2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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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再复查、再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自然资发〔2019〕32号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印发《关于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再复查、

再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自然资源所、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石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再复査、再排査工作的实施方案》(石扫黑办字〔2019〕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自然资源系统实际,现将石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再复査、再排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6日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再复查、

再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陕西相关会议精神及省、市、县关于坚决落实贯彻中央督导组要求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县范围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再复查、再排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为基本原则,以聚焦三个求突破”(聚焦政治站位,在推动强化担当、压实责任上求突破;聚焦案件办理,在推动依法打击、除恶务尽上求突破;聚焦综合施策,在推动固本强基、标本兼治上求突破)为总体目标,以“五个再一遍”(再学习一遍、再部署一遍、再发动一遍、再翻査一遍、再追责一遍)为抓手,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专群结合、发动群众”的原则,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复查,着力解决遗留问题、补齐短板弱项,确保我县自然资源系统线索核査质效和办结率得到明显提升,线索核查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二、目标任务

自即日起至月底,集中半个月时间,组织各镇自然资源所、各股室事业单位对2016年以来对去年以来上级转办、书记民情“三本账”、12345工单、网络举报、来信来访线索,检察建议书,已查处违法案件等再次翻查一遍,全面梳理排查、研判深挖、串并分析,按照“30个彻底摸清”“10个坚决不放过”“10个必须规范”的要求,从线索受理、登记、研判、交办、移送、核査、反馈等环节入手,对线索办理流程不规范、核查责任不明确、核查过程不严谨、核查结论不标准、核査报告不详实、反馈工作不细致,线索情况不明、线索数据不清等问题进行再复查、再排查,坚决做到线索不摸清楚不罢休、问题不解决不罢休、管理不规范不罢休。

三、复查、排查范围

(一)复查重点内容

1.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线索

2.上级交办的线索;

3.已作出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结论的线索;

4.涉及领导干部、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

5.久拖不决的线索;

6.多人多次举报的线索;

7.与已査处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相关的线索;

8.举报人对核查结论存在异议且反响强烈的典型线索;

9.核查报告内容不详实,存在明显逻辑错误、形式不规范、要素不齐全的线索;

10.其他需要进行再复查的线索。

(二)排查重点

1、在集体土地使用方面,垄断集体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等问题。

2、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面,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征地、阻挠征地,寻衅滋事、煽动闹事、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征地补偿费等问题。

3、在土地整治、棚户区改造、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项目招投标中恶意竞标围标、限制竞争、强揽工程等问题。

4、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

5、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非法勘查、开采、破坏矿产资源等问题。

6、在移民搬迁安置方面,寻衅滋事、煽动闹事、敲诈勒索,骗取、侵吞移民搬迁安置补助等问题。

7、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非法干预容积率调整和项目审批,以及违反规划设计条件强行实施违法建设等问题。

8、在行业管理方面,欺行霸市、破坏行业管理秩序等问题。

9、在执法查处方面,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等问题。

10、在信访维稳方面,以涉地涉矿问题为由,煽动、组织群众缠访闹访、群体性上访和非正常访等问题。

11、在履职方面,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所、各股室事业单位要充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再复査、再排査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的重要举措与落实中央督导组与省委“五个再一遍”的具体措施,也是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必须自觉对标对表中央督导组对线索核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立行立改。各所、各股室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落实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再复查、再排查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对排查范围内列举的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逐条过筛,坚持分析研判建档立卡、立行立改、销号管理,尤其是对发现有未査实、未查透、应査未査、未落实“签字背书”情况要立即明确责任、组织专人重新开展核查工作;对线索核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要迅速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责任倒查

(三)注重工作质量,及时上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再复査、再排查工作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既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更要确保工作质量过硬。


抄送:市局,县扫黑办。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