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喜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2019年烟花爆竹燃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JZF-zjzfxhz-zfwj--2019-0510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喜河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喜政发〔2019〕56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5月20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19-05-20 16:04 |
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上级蓝天保卫战有关工作要求,有效预防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污染,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根据《石泉县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2019年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
各村(居)委会、驻镇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 2019 年烟花爆竹燃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泉县喜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0日
喜河镇2019年烟花爆竹燃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蓝天保卫战有关工作要求,有效预防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污染,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根据《石泉县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2019年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坚持“ 宣传与教育结合、严管与惩处结合” 的原则,着力解决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和城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关注环境、减少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有效减少雾霾天气,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推进,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吴义林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吕隆斌,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刘燕同志任副组长,镇环保所所长杨宇同志任责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镇环保所设办公室,镇环保所所长杨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环保所张涛负责具体办公,进行资料整理、上传下达及沟通协调工作。
三、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石泉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石泉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确定的禁放范围为整治范围。集镇社区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区域为:喜河镇集镇社区,洞沟桥以下,大沟桥以上。全镇范围内的非法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职责任务
镇市场监管所、安监办联合负责做好烟花爆竹燃放许可的核查工作,严格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并积极配合质检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联合辖区派出所开展烟花爆竹燃放专项整治工作。驻镇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限放工作宣传,严厉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负责引导群众做好除夕、春节期间的限放工作,查处携带、燃放不符合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销毁罚没的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查处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各类案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安全文明燃放。充分借助宣传广播、镇村广告栏、横幅标语、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宣传,大力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石泉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石泉县城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引导广大群众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介绍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定,安排专人深入广场、街道、人员聚集点、集贸市场以及镇卫生院附近、学校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告知。
(二)从严从快,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除限放时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日),其余时间均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期,结合环保铁腕治霾工作,严厉打击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做好典型案件曝光,第一时间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处罚情况向行为人所在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通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应;切实达到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
(三)以打促管,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广辟线索,认真摸排,加大执法力度,对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未经许可举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等规定予以从重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一律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部门联动,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镇安监办、环保所、市场监管所、驻镇派出所相互联动。要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危爆车辆一车一档停车检查登记措施,对因非法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在工作中收缴和其他部门移交的非法、超标、伪劣烟花爆竹,要集中、妥善封存、采取环保措施销毁。派出所以社区、居民小区、党政企事业单位,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充分发挥社区治保组织、小区物业管理、党政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人员的作用,切实提高管事率,对违规燃放苗头倾向及时进行现场纠正和制止。对除夕、春节、元宵节当日引导住户落实好烟花爆竹限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制定工作措施,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分解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深入党政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村组开展广泛宣传,同时将工作成果和典型案例通过微信、微博、广播等新媒体宣传,营造群众自觉预防制止噪声和空气污染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监管,依法打击处理。按照“ 宣传教育与违法整治相结合、部门监管与联合行动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 的原则,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问题突出或监管不力被通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责任领导的责任。
(四)灵通信息,做好情况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各村相关责任人每月 28 日前向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涛,电话:18891856988,办公室电话:6771320,)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重要工作信息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