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lj-zcwj--2019-0496 公开日期: 2019-06-03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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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质量“回头望”及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 泉 县 水 利 局

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质量“回头望”及自查

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水发〔2019〕56号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对照 “两不愁三保障”的具体要求,确保2019年底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农村安全饮水全面达标。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150个行政村(社区)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质量“回头望”及自查问题整改工作,现将《石泉县脱贫攻坚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工程质量“回头望”及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水利局

2019年5月30日

石泉县脱贫攻坚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质量“回头望”及自查整改工作

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农村安全饮水达标任务,是县委、县政府赋予水利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当前,正值脱贫攻坚决战关键时期,农村安全饮水达标任务能否完成,将关系社会民生、关系水利部门形象,关系全县脱贫攻坚成败。为此,全体水利干部应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切实将当前水利扶贫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自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对照方案任务,认真将农村安全饮水达标工作做实、做细、做真,将方案贯彻好落实好。

一、成立石泉县水利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质量“回头望”及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溪泉(党组书记、水利局局长)

责任组长:禹纪奎(水利局副局长)

黄坤宏 (水利局总工)

成 员:吴维银(汉江办主任)

刘 涛(水利局副总工)

许召平(质监稽查办公室主任)

高 丹(城乡供水管理中心副主任)

刘 卓(质监稽查办公室副主任)

任三强 (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副主任)

吕 波(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副主任)

颜礼龙(县城乡供水管理中心干部)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筹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安全工程质量回头望工作,对饮水安全达标自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体研究决策,确保农村安全饮水达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成立“回头望”工作组,实行责任片区包抓制

第一片区责任组长:黄坤宏

责任片区:熨斗镇、喜河镇、后柳镇

第二片区责任组长:吴维银

责任片区:池河镇、中池镇、迎丰镇

第三片区责任组长:刘 涛

责任片区:两河镇、饶峰镇

第四片区责任组长:许召平

责任片区:城关镇、曾溪镇、云雾山镇

第一工作组组长:高 丹

负责区域:城关镇

成员:谭继亮 罗雪文 肖 虹

第二工作组组长:吕 波

负责区域:熨斗镇 喜河镇

成员:吴真龙 胡 娟 王 娟

第三工作组组长:刘 卓

负责区域: 迎丰镇 云雾山镇

成员:周 鑫 王全华 廖 凯

第四工作组组长:叶必伟

负责区域:两河镇 饶峰镇

成员:余 凡 马 丽 罗永智

第五工作组组长:任三强

负责区域:后柳镇 曾溪镇

成员:刘荣娥 安忠全 石小倩

第六工作组组长:颜礼龙

负责区域:池河镇 中池镇

成员:王 丽 李 立 贾琦龙

工作组职责:对照农村安全饮水达标“水质、水量、供水保障率、取水时间”四项指标,实行片区包抓、责任包干的方式,逐村逐点排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质量隐患、管理责任落实等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安全饮水达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排查范围内容及组织方式

(一)排查范围。重点检查全县镇村范围所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包括:集体投资、个人投资、国家投资及各行业部门投资兴建的所有农村饮水工程。

(二)主要内容。一是针对集中供水工程,重点排查因工程质量导致水源保障率不足的问题,因工程无人管护、年久失修造成无法使用的问题,因受益人口搬迁导致工程未发挥效益的问题。

二是针对分散户分散式饮水工程,逐户排查取水水源,水质,供配水管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因缺水源、水质差、管道损坏而导致饮水不达标。三是逐村检查饮水工程管护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否落实管护人员、水源地日常巡查、水费收取及水质管理等方面是否到位,运行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四是收集工程质量、干部廉洁自律、损害群众利益、落实惠民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方式。工程质量回头望及自查整改工作由分片包抓责任人负责本区域所有饮水工程的核查、检查和整改,采取实地核查、听取意见建议、资料查阅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要求

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质量“回头望”及自查整改工作自2019年6月3日开始至6月底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夯实责任。实行工程质量自查整改责任制,片区责任人为农村安全工程质量“回头望”及自查整改第一责任人。工作组是责任区域的第一责任人,工作组成员是具体承办事项的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谁签字,严禁工作中发生漏查、瞒报、不实、不细、不负责任等现象。各责任人应及时对照责任区域,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饮水工程回头望及安全饮水达标任务。

(二)分类整改。按照分类整改、镇村联动、全面推进的要求,深入各个工程点开展实地核查和工程质量自查,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要求,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一是建立石泉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台账。由各工作组负责填报《石泉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摸底调查表》(包括负责区域内所有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工程填报)。二是建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排查问题整改台账。由各工作组负责填报《石泉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存在问题排查表》(具体内容为:负责区域内水质、水量、管网等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工程)三是针对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镇村,及时下达管护责任整改通知书,责成各镇村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加强工程运行管理。

(三)深入实地。严格落实工作组“四个亲自”要求,亲自到现场查看水源、滤池、水塔、管网,亲自到农户查看水质、水量、水压,亲自听取建议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亲自拿出处理方案。

(四)达标验收。工程质量回头望及自查整改工作将于6月底结束,各工作组务必紧盯时间节点,于6月10日前上报工程质量“回头望”排查情况报告,随文上报摸底表和问题排查表。领导小组组长将按照“三个亲自”的要求,全程督办整改,亲自抓进度、亲自抓落实、亲自抓问题整改验收。

(五)严守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纪律要求,在工作中不给镇村增加工作负担,不干扰镇村正常工作。

(六)强化监督。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质量“回头望”及自查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自加压力,凡因思想不重视、自查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针对问题无解决措施和办法的,局稽查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无故拖延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人和事将移交上级纪委监委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