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lj-zcwj--2019-0470 公开日期: 2019-05-08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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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对《石泉县中池水色田园生态休闲旅游项目洪涝灾害评估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泉县水利局

关于对《石泉县中池水色田园生态休闲旅游项目洪涝灾害评估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水字〔2019〕111号

石泉县京汉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要求,你公司委托陕西省安康水文水资源局于2019年4月编制完成了《石泉县中池水色田园生态休闲旅游项目洪涝灾害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接贵公司申请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批复的文件后,我局组织相关专家于2019年5月5日,对该《评估报告》进行了评议和审查,现形成如下审查批复意见。

该《评估报告》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基本要求,同意通过审查。二、石泉县中池水色田园生态休闲旅游项目拟建场地位于石泉县城东南约28km的中池镇堰坪村一组境内,地处池河中下游右岸滩地,与池(河)—迎(丰)三级公路及中池镇政府隔池河而相望,距离池河下游穿境而过的安石二级公路仅12km。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80亩,其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游客接待中心1处,建筑面积2000m2;景区主干道2.5km;休闲观光道路1.8km;停车场3000 m2;新建休闲垂钓园、水上乐园、水上漂流及天然浴场15000 m2;新建生态种植及加工体验园350亩;并配套建设水、电、路和绿化、环保等基础设施。

三、同意《评估报告》对本水色田园生态休闲旅游项目洪涝灾害评估设计洪水标准采用所进行的分析论证。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要求,本项目属“旅游设施”类,按照《防洪标准》中“表10.2.1旅游设施的防护等级和防洪标准”的规定,本项目属“市县级或一般保护价值,知名度低,受淹后损失较小”的旅游设施,防护等级为Ⅲ级,景源级别为三、四级,防洪标准(重现期)为30~10年,故确定本项目设计洪水标准按工程区池河河道20年一遇重现期洪水标准考虑。而且该建设场地上游及周边无其它山洪沟道、病险库塘等洪涝安全隐患,故,只考虑池河洪涝安全威胁和场区地表雨水的危害因素。

四、同意《评估报告》对拟建场地池河河段河道断面设计洪水流量及其设计洪水位的计算分析论证结果。依据工程区河道断面以上控制流域面积及其相关水文要素,通过采用水文比拟法、洪峰面积相关法、综合参数法三种方法进行计算分析和综合论证比较,该水色田园生态休闲旅游建设项目区池河河道20年一遇重现期设计洪水流量为1280m3/s,对应工程区上、中、下河道断面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分别为408.65m、408.25 m和407.77 m。此论证分析成果可作为该水色田园生态休闲旅游项目建设洪涝灾害评估和工程实施的基本依据。

五、同意《评估报告》对本项目拟建场地洪涝灾害评估所做的综合论证分析与评估。①根据分析论证,项目区河段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407.77m~408.65m,现状堤防高程为408.60m~409.50m,堤顶安全超高为0.77m~0.85m,项目区河段满足20年一遇洪水的行洪能力;②本项目中的综合接待中心区(客房、游客中心、民俗餐饮)和垂钓区、植物区各项设施虽然都低于堤顶高程(408.60m~409.50m)全部处在低洼地带,但都处在现状20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工程防护范围内,各项设施均满足设防标准要求,在不超设计洪水标准的情况下,项目区不会遭受池河洪水威胁;但是,由于整个项目区处在河堤内侧的低洼地带,一旦出现超20年一遇翻堤洪水时,项目区将被洪水淹没,不可避免地发生洪涝灾害;因此,应对项目区采取防洪排涝措施,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将洪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综上所述,若按本次洪评要求对项目区采取有效防洪排涝措施,降低或消除洪涝灾害隐患后,该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六、同意《评估报告》对该水色田园生态休闲旅游建设工程洪涝灾害评估所作的结论。①通过石泉县中池水色田园生态休闲旅游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做大做强石泉县旅游产业,构建石泉大旅游格局,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旅游休闲观光环境,以乡村旅游替代提升传统产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实现旅游扶贫工作实质性突破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实现全镇整体脱贫的目标,因此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②本项目位于池河右岸河堤内侧的低洼地带,但均处在现状20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工程防护范围内,各项设施满足设防标准要求,在不超设计洪水标准的情况下,项目区不会遭受洪涝灾害危害。但如果出现超20年一遇翻堤洪水时,项目区会被洪水淹没,将不可避免地发生洪涝灾害;③本项目综合接待中心区(客房、游客中心、民俗餐饮)是游客相对集中的地方,一旦发生超20年一遇翻堤洪水时,将会造成较大的洪涝灾害危害,应采取提高±0.000的防洪措施,消除洪涝安全隐患,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将洪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为了防范翻堤洪水对客房、游客中心、民俗餐饮房屋的危害,应按±0.000比堤顶高出0.3m的要求作为建筑设施的控制标高。具体为:⑴民俗餐饮房屋原设计±0.000为 407.60m,对应堤顶高程为408.70m,加0.30m后,建筑设施±0.000标高应为409.00m。⑵客房、游客中心原设计±0.000为 408.50m,对应堤顶高程为409.30m,加0.30m后,建筑设施±0.000标高应为409.60m。⑶项目区内的道路、亭阁、景观平台、停车场、植物等设施水淹后基本不会造成损失,可不考虑防洪措施;④本项目处在河堤内侧的低洼地带,当出现超20年一遇翻堤洪水时,项目区被洪水淹没而发生内涝,为了迅速消除内涝所产生的危害,应采取有效的排涝措施。一是在项目区的下游末端处设置穿堤排涝管道,随着河道洪水的消退,开启闸阀排出内涝积水。二是配备抽水设备抽排内涝积水;⑤本项目主要受池河超标准洪水影响,项目区周边无其它山洪沟道及病险库塘、窖池的危害,因此,按本次洪评要求对项目区采取有效防洪排涝措施,降低或消除洪涝灾害隐患后,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⑥本项目建设不涉及河道,不会对其它有关水利规划、河道泄洪、河势稳定、堤防及护岸、防汛抢险、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产生影响,不存在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问题。综合评估分析认为,该建设场地无大的洪涝灾害风险存在,通过提高重要设施±0.000标高和完善防洪排涝措施后,其选址适宜作为水色田园生态休闲旅游工程的建设场地。

七、同意《评估报告》对该水色田园生态休闲旅游项目建设及运营管护所提的建议。①本项目主要是考虑超标准洪水的防范问题,综合接待中心(客房、游客中心、民俗餐饮)±0.000标高应不低于本次洪评所提出的防洪标高,并切实完善好必要的防洪排涝措施;②项目建成运营后,相关单位要根据各功能区的地理位置及防洪安全环境的实际,加强防汛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防洪度汛预案,强化防洪保安措施,特别要加强汛期的安全运营管理,防范突发性暴雨洪水,选定安全可靠的应急撤离路线;③项目建成运营后,经营管理业主务必按照当地政府的防汛抗洪抢险预案全力做好超标准洪水的防范工作,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保障应急措施切实可行,并严格服从各级政府的防汛统一管理;④项目建成运营后,要对工作人员进行防汛基本常识教育培训,增强员工防汛避灾意识,更好地服务引导游客高度注重防洪避险安全。

八、基本同意《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内容,包括概述、基本情况、河道演变分析、洪涝灾害评佶计算、洪涝灾害综合评佶、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

九、要求该水色田园生态休闲旅游项目建设业主要严格按照本《评估报告》和“审查批复意见”的要求,严格依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展各类工程设施建设和施工;要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防洪安全。

十、要求建设业主在实施水色田园生态休闲旅游工程建设时,要严格依照《评估报告》中所提出的建议意见,按地表雨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排放规范标准,对水色田园生态休闲旅游项目自身场区及周边排泄山洪、雨污设施系统进行建设和完善,保障场区内及其周围地表山洪、雨水和生活污水的安全排泄。

十一、要求建设业主要对建成后的防洪排涝工程和排山洪、雨污设施建立有效地管护机制,坚决避免“重建、轻管”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引导和教育运营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水患意识、环保意识和水生态意识,自觉维护所建防洪排涝和公共设施安全,坚决杜绝损毁防洪排涝设施、挤占行洪河道、乱倒垃圾弃土、污染河道水体等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编制单位所编制完成的《石泉县中池水色田园生态休闲旅游项目洪涝灾害评估报告》,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翔实、评估结论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建议在实施及运营管理中严格依照执行,切实防范和避免洪涝灾害隐患,确保工程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石泉县水利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