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城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索引号 | ZFBM-xzfgzbmsthjfj-shj-shj-2019-0011 | 公开目录: | 声环境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5月0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5-06 11:21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城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城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19042504
三、采购人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地址:石泉县城关镇
联系人:王莹莹
电话:1850915876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
联系人:李媛
电话:0915-325300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标项名称:石泉县城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项目;采购数量1;单位:项;预算总金额300000.00(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石泉县城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项目。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出具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环境检测或环境调查与评价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经营范围;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每日工作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发售地点: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公开发售。
3、文件售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16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9年5月16日14:30(北京时间)
3、地 点: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媛联系方式:15591530528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