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lj-hzz--2019-0448 公开日期: 2019-04-17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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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意见书(2019)5号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石河办督[2019]5号

督查意见书

县交通局并黄健局长:

根据安康市2月对饶峰河口断面水质监测情况分析,饶峰河水质污染程度持续变差。县河长制办公室巡查中发现石泉县新汽车站存在污水违规直排饶峰河,严重影响河道水质、危害水生态环境。请你局尽快采取措施消除污水直排现象。并于4月24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对督办事项(问题)整改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县河长办将报请县总河长按照《石泉县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监察委调查处理。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 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