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cjgj-zcwj--2019-0387 公开日期: 2019-04-10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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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商业综合体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商业综合体等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市场监管所、机关股队:

为深刻汲取江苏盐城化工厂爆炸事故,确保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商业综合体等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安康市《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安市监函〔2019〕61号)、《关于开展“问题电缆”事件“回头看”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安市监发〔2019〕38号)、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石安委办发〔2019〕8号)、《关于印发“全县城市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石安委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能,现就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商业综合体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全县危险化学品、商业综合体等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提高监管能力,完善事故预防治理体系,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隐患,同时配合做好全县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责任单位:产品质量股,并于2019年4月20日前报市局技术监督科)

(二)深刻汲取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按照“谁销售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夯实质量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销售“问题电缆”的违法行为,确保“问题电缆”事件“回头看”取得成效。(责任单位:市场秩序及商标广告监管股)

(三)加强排查全县商业综合体内电梯、游乐设施、燃气、天然气、锅炉等相关特种设备的监管,做好按时维保、使用登记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等方面的管理。(责任单位:特种设备监管股,4月15日和6月25日前书面报县安委办)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七进”宣传活动。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扎实推进今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要建立活动组织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责任单位:法宣股)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要深刻汲取和反思近年来的商业综合体发生的火灾、电梯、危险化学品等事故教训,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切实抓好落实。

(二)安排部署到位。各所股队要把开展整治作为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及时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分工,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掌握情况,全面推动抓好整治工作。

(三)隐患整治到位。从严从实从细排查各类生产安全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强化责任落实,消除监管盲区,堵塞隐患漏洞。

(四)信息报送到位。要及时报送整治工作情况,固化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存在问题要调查研究,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