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柳镇2019年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zjzfhlz-zcwj--2019-061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后政发〔2019〕21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12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19-03-12 16:39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精神和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禁毒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扩大禁种铲毒工作成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制定《后柳镇2019年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柳镇2019年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禁毒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精神和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禁毒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扩大禁种铲毒工作成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制定《后柳镇2019年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禁毒委工作安排及部署,以禁种铲毒工作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按照“守土有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紧紧依靠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最大限度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积极开展依法办案,始终保持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查处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实现辖区范围内“罂粟大麻零种植”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成立后柳镇禁种铲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 虎(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李 锋(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马忠来(后柳派出所所长)杨 祺( 镇社治办副主任、司法所所长)

成 员:各村(社区)、市场监管所、财政所、农综站负责人

禁种铲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治办,杨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和信息沟通。张凡妮、刘天天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三、安排部署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3月底)。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议定工作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签订工作责任书,进一步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6月)。镇禁毒办、派出所、各村(社区)要准确把握罂粟种植、生长的季节规律,抓住毒品原植物开花、结果、割浆易发现、易铲除的有利时机,按照不放过“一坡一山、一村一组、一株一苗”的要求,采取专人包片、包块的形式,组织动员干部、群众、护林员、治安联防员等力量,深入居民阳台、花园、楼顶,山区、林区、田间、果园、破旧院落等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迅速登记上报并予以铲除。

(三)验收总结阶段(6月至9月)。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对禁种铲毒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对铲除非法种植罂粟、大麻株数、亩数以及破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刑事、治安案件数、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数等数据进行统计,并报镇禁毒办。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禁种铲毒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认识到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压力,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目标、任务层层落到实处。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确保禁种铲毒工作家喻户晓。要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禁种铲毒宣传,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要以防止种子落地为目标,紧紧抓住播种季节,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广播喇叭、标语横幅、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活动。各驻村干部、村组党员干部、派出所民警、法律顾问、农技人员要深入村组采取召开群众院落会、小组会、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宣传,防止种子入土。既要抓好阶段性集中宣传活动,又要注重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既要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的宣传,又要注重其他地区的宣传;既要面向群众宣传,也要面向领导干部宣传。要通过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增强参与禁种铲毒,自觉远离毒品的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禁种铲毒工作取得实效。今年的禁种铲毒工作,要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行业“三大重点”,抓住种子市场检查、农业生产管理和专项铲除行动“三个环节”,确保实现全镇“零种植”、“零产量”的禁种铲毒工作目标。要切实提高禁种铲毒工作的“防范力、控制力、打击力、协同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禁种铲毒工作成果。要及时、主动地对本辖区进行拉网式清查,坚决做到横到底、纵到边,不留死角死面。要积极引导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通过发展替代性经济作物,走勤劳致富之路。在禁种铲毒工作过程中,对于清查出的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不管数量多少,都要向公安和禁毒部门报告。

(四)重拳出击,开展严打,确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非法种植、买卖、运输、携带和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违法犯罪行动。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始终保持对非法种毒行为的高压势态,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深挖细查,彻底追查毒品原植物种子来源,努力提高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破案率。对于数量在500株以下的,如果种植人自行铲除的,可以不给予治安处罚,如果种植人不自行铲除的,一律给予治安处罚,并组织力量,强制铲除。对于数量在500株以上的,如果种植人自行铲除的,经公安部门现场调查取证后,一律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种植人不自行铲除的,经公安部门现场调查取证后,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禁种铲毒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深刻认识禁种铲毒工作的复杂性、反复性和重要性。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的禁毒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到“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清查铲除到位、督导检查到位”。村(社区)主任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辖区内禁种铲毒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要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共产党员、公安民警、法律顾问、农技人员、护林员的作用,动员群众自觉禁种,已经种植的要自觉铲除,对于经动员劝阻无效的要及时向镇禁毒办报告,由镇禁毒办组织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实施强制铲除。要落实群众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奖励措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禁种铲毒工作的积极性。镇禁毒办将不定期、不定点对各村(社区)禁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导致出现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将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有关规定,兑现“一票否决”,被县禁毒委办公室毒品原植物遥感监测中心“天目-19”航测监测到种植有毒品原植物的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