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rsj-zcwj--2019-0544 公开日期: 2019-03-14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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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泉县2019年就业创业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泉县就业创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就脱办发〔2019〕3号

关于印发《石泉县2019年就业创业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石各单位:

现将《石泉县2019年就业创业脱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就业创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1日


石泉县2019年就业创业脱贫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现2019年整县脱贫“摘帽”目标,夯实就业创业脱贫任务,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石泉县整县脱贫摘帽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办发〔2019〕2号)精神,现制定我县就业创业脱贫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113”就业增收工程为核心,坚持构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鼓励县内企业吸纳一批、强化有组织转移一批、扶持创业带动一批的“四个一批”就业扶贫模式,大力培育和发展毛绒玩具新社区工厂,强化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平台载体建设,全面开发县内外多元就业渠道,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就业脱贫。

二、目标任务

未脱贫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350人、技能培训700人、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50人、扶持贫困劳动力创业30人。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和继续享受政策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

三、工作措施

(一)保障稳定就业

1.建、管、用好就业扶贫台账。各镇政府和驻村工作队要把“一库五册”作为就业扶贫工作的直接抓手,动态更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培训及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信息,将信息监测和管理作为工作开展的依据,按需开展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强化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有计划、有准备、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定期按时上报“一库五册”报表,保证上报数据信息真实、与实际相符。

2.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进一步巩固村内“居家就业”和县内“稳定用工”公益性岗位,充分实现“三无”和“两无”贫困群众稳定就业。村内“居家就业”和县内“稳定用工”公益性岗位由用人单位按照《石泉县村内“居家就业”和县内“稳定用工”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和《劳务协议书》约定工作内容加强上岗人员管理,发挥岗位服务社会的作用,注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完成工作量、工作质量的监管和考核,按程序预审拟安置人员资格、报备人员安置台账、离职人员资料,每月底前兑现工资。

3.大力推进毛绒玩具文创产业发展。承接毛绒玩具文创产业,培育和壮大我县新社区工厂规模,推广“租、改、建、奖”四种毛绒玩具社区工厂招商厂房供给方式。力争实现我县100户以上移民搬迁安置点新社区工厂全覆盖,就近解决周边贫困群众就业难题。被认定的新社区工厂,实施3个月技能培训,每人每月补贴600元,由企业组织实施培训并将补贴直接兑付给企业;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给予社区工厂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的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

4.发挥就业扶贫基地载体作用。扩大政策影响力,重点对涉农企业、种植养殖业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加大政策宣传,鼓励县内小微企业及各类经济实体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符合条件的,各镇政府要加强引导,积极组织申报,激发企业活力和就业平台载体带贫益贫效果。由人社部门认定为省、市、县级就业扶贫基地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支持。就业扶贫基地每新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给予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500元,每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就业扶贫基地属于季节性用工岗位的,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不少于3个月的,给予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2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2次。

5.提升劳务协作成效。积极落实苏陕劳务协作任务,深入开展我县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合作交流,建立跨区域劳动力供求信息采集和发布机制,举办苏陕劳务协作招聘会,通过短信推送,网络发布、印发《招工信息》,开展“专场招聘”等宣传活动,提供江苏省及县外稳定转移就业岗位信息,组织赴江苏就业。与江苏用工企业达成技能型用工需求合作协议,开展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后组织输送上岗就业。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提升合作交流成果。落实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政策,年度内实现稳定转移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劳动力,在县外市内就业的每人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在市外省内就业的每人补贴最高不超过300元、在省外就业的每人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补贴对象每人每年度只能享受一次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据实报销,不得重复申领。

(二)创业带动就业

6.加大创贷资金扶持力度。加大对贫困村、贫困人口自主创业扶持力度。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其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5万元,最长期限3年。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其贷款最高限额可提高至300万元,补贴期限最长2年,按基础利率补贴。贫困劳动力实现自主创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个月内可申请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营满6月后兑付,为贫困劳动力减创业压力,提高创业积极性。

7.建强创业孵化基地。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指导,进一步巩固提升已建成的7个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功能和服务水平,有效发挥创业孵化补贴资金使用效率,重点引导扶持和鼓励贫困劳动力入驻基地实现成功创业和稳定就业。新建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民返乡创业园、农民创业孵化基地、新社区工厂等基地平台,已建成的创业孵化基地应重点引导贫困户入驻创业,全力打造“孵化基地+贫困户创业户+就业”、“社区工厂+就业”和“劳务基地+就业”等创业带就业扶贫模式,降低贫困劳动力创业门槛和成本。

8.扶持创业创新带头人。结合“能人兴村”战略,积极培育“返乡创业带头人”、“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落实培训、奖补、贷款等政策措施,扶持创业带头人创办产业项目,吸纳贫困人口稳定就业,采取与贫困户合作合伙、吸纳贫困户入股等形式,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举办年度“十佳创业创新带头人”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彰显带贫益贫成效。

9.大力创建创贷信用村。信用村建设重点向贫困村倾斜,夯实工作责任,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定创贷信用村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做好风险识别、风险防范等基础性工作。通过创建创业担保贷款信用村,降低或取消贫困劳动力申办创业担保贷款担保门槛,切实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带贫益贫作用。

(三)提升培训针对性

10.按需分类开展培训。做好未脱贫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需求摸底,制定年度技能培训计划。分批、分类、分点,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组织培训,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参加培训走不出、学用“两张皮”及“等靠要”慵懒思想的技能培训短板,确保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应培尽培,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都能掌握一技之长。

11.积极推广“技志双扶”培训模式。大力开展“修脚师”技能培训,所有驻校培训的学员,实行“三包两免一补”优惠政策,培训合格后推荐到远元集团安置就业。拓展技能及创业培训内容,结合新民风主题教育,培训课程中增设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民风、感恩教育、阳光心态等扶志课程内容,帮助贫困劳动力转变思想观念,主动学习技能,激发内生动力。

12.落实社区工厂培训补贴。由人社部门认定的“新社区工厂”新招录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员工开展培训的可享受培训补贴。培训由企业组织实施,培训补贴直接兑付给企业,企业新招录员工培训期限为3个月,培训期满由企业填写《培训合格证书》并由人社局验印。“新社区工厂”培训补贴每人每月600元,每人最多补贴3个月。同一工种一年只能享受一次。

13.支持自主培训兑付补贴。在本县境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结业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可按照培训工种的不同享受720-1800元的培训补贴(需提供自主缴费正式发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分级管理。县就业创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就业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组织和检查,各镇要对照年度就业创业脱贫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村、各脱贫驻村工作队。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劳动维权等法规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尤其是扶贫对象充分了解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帮扶政策。同时,加大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作措施、经验、典型事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规范管理,提升成效。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是村内“居家就业”和县内“稳定用工”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岗位监管责任,最大限度发挥其岗位促进就业脱贫的作用。强化人员的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用人条件的要及时退出岗位。确保公益性岗位管理规范、工资发放及时,带贫效果明显。

(四)夯实责任,严格考评。各镇、各驻村工作队要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资料收集,并认真核实,确保各项报表数据真实准确,贫困劳动力信息监测要做到精准无误。省市县人社、财政、扶贫等部门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并进行量化考核,对各镇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上报的数据资料进行抽查,发现政策落实不精准、信息弄虚作假的,将对各镇的就业扶贫工作予以通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石泉县2019年全县就业创业脱贫目标任务一览表

抄送:县脱指办。归档。


石泉县2019年全县就业创业脱贫目标任务一览表

镇名 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 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人次) 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人) 扶持贫困劳动力创业 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含已脱贫和继续享受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关镇 185 80 10 4 参保率100%
池河镇 85 70 5 2
中池镇 90 60 3 2
迎丰镇 55 50 3 1
云雾山镇 70 50 3 2
饶峰镇 100 60 5 2
两河镇 85 60 4 2
曾溪镇 65 50 3 2
后柳镇 115 70 5 3
喜河镇 190 70 4 4
熨斗镇 310 80 5 6
合计 1350 700 50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