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fgj-PPPxm--2019-0473 公开日期: 2019-03-0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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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运作

我县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运作

 

近期,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抓紧完善PPP项目进展信息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9〕65号)、省财政厅印发《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核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陕财办〔2019〕16号),按照文件精神, 2月25日前,我县对已列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PPP项目库”的18个PPP项目,分别在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更新了PPP项目监测指标体系37项指标进展信息,完成了与全国PPP监测服务平台顺利对接工作,为即将建立的全国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和全国PPP项目信息监测报告的发布做好准备工作;按照我省的(PPP)项目核查整改工作安排,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3月4~6日,省财政厅联合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审计厅、省扶贫办等六部门在西安对纳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的项目进行了集中核查, 3月底提出核查整改意见即进入分类处置阶段,省财政厅牵头对各市(区)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将坚决予以清退。

同时,财政部于3月7日发出《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表明了中央继续规范推进PPP工作的决心,与以往不同的是,还对关于合规PPP的条件、政府付费类项目的要求、PPP未来支出责任的明确及防范与控制隐性债务风险的措施,提出了更为明确和具体的意见,一是明确了项目实施的规范性要求:明确规定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项目(污水、垃圾处理类依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表现为政府付费形式的PPP项目除外);进一步强调了PPP项目必须采用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明确将新上政府付费项目打捆、包装为少量使用者付费项目,项目内容无实质关联、使用者付费比例低于10%的,不予入库。二是严格了政府支出的规范性要求:严控10%红线,禁止政府性基金预算使用;明确PPP未来支出责任和隐性债务之间关系。三是加强了项目管理的规范化要求:严格约束融资平台公司参与本级PPP项目;强化咨询机构库和专家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