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xzfgzbmxnyncj-qnhn--2019-0006 公开日期: 2019-03-0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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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石泉县2019年产业扶贫外聘技术专家、技术员及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石泉县2019年产业扶贫外聘技术专家、技术员及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聘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6日

 

石泉县2019年产业扶贫外聘技术专家、技术员及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聘用实施方案

为有效破解农业产业技术服务力量薄弱瓶颈,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产业扶贫工作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的新途径,决定分产业面向县内外聘用一定数量的产业技术专家、技术员和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类型及数量

(一)外聘技术专家9名(核桃类1名、茶叶制作类7名、魔芋类1名)。

(二)外聘技术员31名(瓜果蔬菜类10名、黄花菜类5名、畜牧兽医类4名、魔芋类6名、林果类1名、养蜂类1名、食用菌类2名、园艺绿化技师2名)。

(三)为74个贫困村聘用产业发展指导员104名。

二、聘用条件

(一)县聘技术专家可从县内外取得相应专业职称,熟练掌握相关产业技术,热爱农业农村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实践经验丰富,群众广泛认可的专业人员中择优选聘。

(二)县聘技术员可从县内外从事相应产业,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掌握一定的生产管理技术的乡土人才中选聘,或在本县重点农头企业中直接从事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中选聘。

(三)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可就近就地,主要从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村组干部、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中选聘。

三、职责和任务

(一)外聘专家及技术员

1、发展产业。县农技人员和驻村工作队协同外聘专家及技术员,组织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大户和贫困户科学发展产业,每名外聘专家及技术员包抓1-2个产业示范基地、包联2-3个产业重点镇、联系2-3个贫困村、培养5名本土人才、结对包抓10户贫困户产业技术帮扶。

2、开展技术服务。与我县农技人员携手开展贫困户产业技术服务,提升产业户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对接农业科研院校,为贫困户无偿提供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展示先进示范适用技术,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对贫困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3、精准宣传政策。宣讲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产业脱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产业发展指导员

进村入户指导贫困户产业发展,主要包括:向贫困户宣讲产业扶贫政策;指导贫困户科学选择产业;帮助贫困户产业落地;协调开展贫困户生产技术指导;引导贫困户组建和加入农民合作社;协调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

四、聘用程序

(一)个人申请。参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县农广校(农技服务中心)报名,填写报名表。贫困村产业发展指导员由各村工作队遴选推荐,经镇审核后书面上报即可。

(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由专家组组织进行,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4、必要时可进行技能现场考核。村级产业指导员需经统一组织短期培训后,择优聘用。

(三)研究公示。经专家组织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最终审定,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县农技中心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五)签订服务合同。外聘专家(技术员)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县农村产业技术服务聘用人员,由县农技中心与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期限原则上签订1年,也可根据产业服务时间灵活确定,并颁发聘用证书。

五、管理与考核

(一)外聘专家及技术员实行“县聘镇管镇企用”,合同制管理,其中,为南区三镇外聘的产业技术专家必须驻厂指导,由相关镇、茶企直接管理使用,外聘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工作考核按照《石泉县产业扶贫外聘技术专家、技术员考核办法》执行。同时对聘用技术员实行末位淘汰制,考核结果靠后的将不再聘用,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在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对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及时按程序予以解聘,并将违法、违规、违纪等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实行“镇聘镇管村用”,一年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优中选优,由各镇负责具体管理,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六、待遇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外聘技术专家、技术员及指导员个人具体情况差异化确定技术服务费,并将总额的25%作为绩效服务费。各镇及相关企业成立外聘技术专家、技术员及指导员工作考评组,按照《石泉县产业扶贫技术专家、技术员考核评分表》分别对外聘技术专家、技术员及指导员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服务报酬的重要依据。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参考安康市农业局、安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农业〔2019〕14号)文件执行,服务报酬每人每年1200元,由县农业农村局于9月底之前拨付各镇,10月底之前各镇考核完成并将服务报酬发放到指导员手中,其中公职人员不得享受聘用报酬。

附件:1、石泉县外聘技术专家及技术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2、石泉县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