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lj-hzz--2019-0384 公开日期: 2019-03-0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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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河(湖)长制宣传工作的通知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加强河(湖)长制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河长制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好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做好2019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动河长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进一步扩大群众对河(湖)长制的知晓度和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河湖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凝聚社会水生态文明建设共识和合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治理和管理的良好氛围,县境内河流最终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现就我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宣传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宣传体系

各镇、各成员对河(湖)长制宣传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宣传有方案,每季有活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镇级河长会议和一次河长制工作培训会,向本镇的村级河长、护河员等相关人员传达已定的河长制度和工作方案。同时,围绕“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河长制”为主旨,通过“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景区、进市场、进家庭”等系列活动,把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任务等宣传到全社会。以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进而增强公民参与、支持和监督河胡管理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各镇每年开展河(湖)长制专题宣传活动不得少于4次。每次宣传活动要制定具体方案,大力营造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浓厚氛围。做好宣传的同时保存好现场影像资料,并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二、提高河湖管理舆论引导能力

各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宣传工作对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的正向引导作用,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要及时跟踪工作热点、发现工作亮点、关注工作重点、聚焦工作难点,大力宣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特别是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做好创新工作宣传

紧盯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以汉江保护与治理、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大力宣传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以及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市县河(湖)长制相关举措及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特别是对基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的好案例、好故事、好人物做好深度报道和宣传。进一步培育绿色发展理念,倡导全民参与,提高公众河湖保护意识。

四、认真梳理总结经验做法

各镇、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梳理在保护水资源、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方面主要做法和经验(如水源地保护、河道治理、河道保洁、黑臭水体治理等),以及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并形成典型材料报送县河长制办公室。各镇和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新思路、新成果、新观念、新措施、新创举、新成效宣传出去。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全社会从了解河(湖)长制到理解河(湖)长制、并重视河(湖)长、支持河(湖)长制的转变。从而增强全县广大群众对河(湖)长制的认识,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为我县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五、工作要求

各镇每月在县级以上媒体刊登河(湖)长制宣传稿件不少于2篇,每季度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稿件不少于1篇。各成员单位每月在县级以上媒体刊登河(湖)长制宣传稿件不少于1篇,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稿件不少于2篇。河(湖)长制宣传报道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各镇、各成员单位12月20日前要将河(湖)长制宣传报道情况及佐证材料报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