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JZF-zjzfzcz-hzz--2019-0396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中池政发〔2019〕8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1月25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19-01-28 15:29 |
内容概述 | 按照《中池镇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要求, 截至目前,我镇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在各村的紧密配合下已全面结束,现就松材线虫病除治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村(社区):
按照《中池镇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要求, 截至目前,我镇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在各村的紧密配合下已全面结束,现就松材线虫病除治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时间
2019年1月 28日- 2019年1月29日
二、检查验收人员
鉴于此次检查验收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为切实做好此次检查验收工作,镇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陈泉任组长,成员何珊、廖艳、胡俊组成的工作组抽查30%松材线虫病除治疫点,进行验收。
三、检查验收内容
主要对伐桩高度、伐桩处理、疫木枝桠清理、疫木株数除治是否彻底等综合除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将直接用于施工队除治经费拨付依据,验收合格率达97%以上为合格,兑付全额除治费用,合格率在90%--96%之间为基本合格,兑付80%的除治费用,并限期施工队整改,合格率在89%以下为不合格,将不予支付除治费用。
四、检查验收标准
1.伐桩高度离最高坡面不高于5cm;
2.伐桩放药后用薄膜覆盖,再盖土覆盖;
3.山场的疫木枝桠全部清理焚烧并把现场清理干净。
五、有关要求
1、为切实做好此次检查验收工作,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配合验收组参与验收,验收组在验收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配合做好检查验收各项工作。
2、验收组成员在工作期间应注意自身安全严禁饮酒及酒后驾车,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对检查中发现不合格处理点由检查组书面告知施工队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申请复验。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