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18年10-12月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提标补发金的通知
索引号 ZFBM-zfbmmzj-tzgg--2019-0131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发〔2019〕26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1-18 15:15
内容概述 根据安康市《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工作情况,决定发放2018年10-12月份1454户3498人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提标补发金96978元。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18年10-12月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提标补发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工作情况,决定发放2018年10-12月份1454户3498人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提标补发金96978元。

附:分类施保补发名单

石泉县民政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