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cjgj-tzgg--2019-0304 公开日期: 2018-07-3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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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石市监发〔2018〕132号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石泉县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1日

抄送:市食药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归档。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31日印发


石泉县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中、省、市关于规范市场秩序和提升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强化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巩固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守法意识,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净化市场和消费环境,提升我县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县委第21次常委会会议要求,结合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决定在上半年集中开展市场秩序综合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大战8、9、10三个月,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整治目标

通过大力整治食品原料、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和药品销售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得到极大改善,人民群众的食药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二、整治内容

(一)整顿食品生产经营市场,治理违法违规和“小散乱差”行为,促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1.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执行原料进货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生产企业全面建立电子追溯体系,完善食品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加工的企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指导小作坊规范加工,不断改善加工条件,落实“一票通”制度,确保其生产、销售的食品无毒、无害,标识标签合法,符合卫生要求。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2.餐饮服务环节。加大对餐饮企业、学校食堂、敬老院、工地食堂等餐饮消费环节的巡回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食品原辅料进购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加工操作、餐具消毒情况、藏储设施、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环节,督促餐饮单位安装并正确使用餐饮油烟净化装置,努力推进餐饮行业“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工作,持续推行“三小”规范提升工作,引导规范经营条件差的小餐饮,督促其加大投入、提升改造;对举办聚餐的餐饮单位及农村宴席严格实行备案制度,检查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剂等的感官性状、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储存条件,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以及用水的卫生情况等。坚决遏制“地沟油”、“餐厨废弃油”等有毒有害油脂流入市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散装劣质食用油(地沟油),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3.食品流通环节。加大对各类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等食品流通环节的检查力度。要以肉及肉制品、粮、油、乳制品、保健食品、茶叶、散装食品、酒类及饮料等为重点品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是否全面建立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检查经销食品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标志或应有的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食品包装、标识是否有虚假标示或侵权;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或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对发现涉嫌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及以欺诈与虚假宣传手段销售食品及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整顿药品(包括疫苗)、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治理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规范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秩序。

1.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加强医院、村卫生室、诊所、药品经营单位检查力度,将处方药品、疫苗、特殊管理药品、重点药品作为重点检查品种,进一步规范药品进购验收、温湿度、拆零销售、药品储存日常质量检查、中药饮片装斗质量复核等记录,以保证药品的可追溯性和储存质量。严格药品经营单位执行执业药师在岗销售处方药,处方药(包括含麻黄碱的复方制剂)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拆零药品专柜存放,须冷藏药品必进冷藏箱。中药饮片配方区必须设有专用的饮片调剂台,各种标识醒目美观。强化库区管理,必须严格分区、色标管理,在合格品区,药品也应分类存放,并配备容量足够的冷藏设备,必须配备防潮、防鼠、防火等设施。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2.医疗器械经营环节。严格检查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等是否符合《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核实是否购进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加强对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情况的督查,要求对所有的供货方,必须索取其合法有效的资质材料,验明其销售人员的合法身份,把好购进关,建立健全供货方、购进、销售等档案。严厉打击经营使用过期、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行为。

3.打击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以免费送礼品聚集人气,以免费体验、健康讲座、会议营销等形式,虚假夸大宣传、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等欺诈手段诱导老年人购买“医疗器械”、“保健用品”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步骤

为切实保证工作时效,合理把握工作进度,本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3日)。召开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动员会,印发行动方案,对本次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8月4日-2018年10月10日)。全面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从生产加工、流通、餐饮、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同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公安、新闻媒体快查快办一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在各种媒体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适时组织公开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侵权商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形成震慑,确保执法工作要见明显成效。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建设、倡导企业诚信经营、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规范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30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予以整改,对在整治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夯实责任。本次集中整治按食药安全属地管理原则,以镇为单位,组成工作组开展工作,同时突出对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

1.县市场监管局成立5个督查指导组,由局班子成员担任组长,抽调有关股室人员组成督查指导组,具体负责对各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点查处授权以外的违法案件,具体分组为:

第一组组长:吴礼银

成员:刘前锋、凌劲、陈静

负责区域:饶峰镇、两河镇。

第二组组长:朱爱民

成员:代朝辉、周小霞、代金金

负责区域:后柳镇、曾溪镇。

第三组组长:侯劲松

成员:夏玉松、马婷婷、孙一繁

负责区域:熨斗镇、喜河镇。

第四组组长:李鹏

成员: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

负责区域:迎丰镇、云雾山镇。

第五组组长:吴先国

成员:谢勇、赵鸿、林晨

负责区域:池河镇、中池镇。

2.对重点区域集中整治:本次集中整治区域为全县现有食品生产企业,会销经营户,县城规划区域内涉及食品药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整治期间实行错时上班制,执法时间不限于上班时间,根据需要随时行动,具体分组及工作时间如下:

第一组组长:朱爱明

成员:谢勇、方高清、代朝辉、赵鸿、刘良玉、代金金、陈静、郭建莉、付佐兴、城关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2名及社区干部。

主要负责整治全县16家食品生产企业、全县10家会销经营户、县城规划区内所有食品小作坊和药械经营单位。

第二组组长:吴斌

成员:徐晓玲、孔娟、廖元、吴蒙、谭怀武、黄家兵、柯昊、史晶、刘友林、王柳、宾群、城关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2名。

主要负责整治县城规划区域内食品销售单位(食品网络销售单位)

3.本次整治行动,同秋季学校食堂检查、节假日期间、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紧密结合,同时对“四十双百”食品安全示范店按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动态考评,要做到监管“痕迹化”,建立检查登记台账,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谁检查、谁整治、谁复查”的原则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实效。

(二)高度重视,严格执法。各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各镇要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细化行动措施,把各项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位。县局和镇所执法人员全部投入市场一线执法,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街头要见人见车。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特别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情况,及时有效处置。执法人员要统一着执法制服,严格执法行为、树立执法形象、敢于作为、善于执法,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迅速处理,确保执法工作要见明显成效。整治行动过程中,要加强与公安、农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县镇两级要相互配合、紧密协作,保持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石泉电视台、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本次整治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为整治活动造势,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公开销毁一批违法物品,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产品,形成震慑,赢得群众的支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食品药品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张贴宣传等各种渠道,向老年人宣传正确选择保健品的专业知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处理各类投诉、举报,以提高老年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防范消费陷阱能力,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四)定期通报,严肃追责。各镇监管所、相关股室、队每月向县局上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县局汇总后按月进行通报。对工作滞后、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规范执法、不作为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徇私枉法或权钱交易涉嫌触犯刑律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登记表

当事人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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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签名): 年月日
处理结果:
当事人意见: 签名或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