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lj-zcwj--2019-0257 公开日期: 2018-05-1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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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对《石泉汉江四桥(G316连接石泉县城汉江大桥)汛期施工的报告》的批复

石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对《石泉汉江四桥(G316连接石泉县城汉江大桥)汛期施工的报告》的批复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以“石住建字〔2018〕127号”文件报来《关于批准石泉汉江四桥(G316连接石泉县城汉江大桥)汛期施工的报告》,我部已收悉。经由相关领导及专家研究讨论和分析论证,现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防洪保安的具体要求作如下批复:

1、因石泉县城汉江四桥是我县“十三五” 期间的重点建设项目,也是改善县城构架、优化交通路网、推进脱贫攻坚的重大工程,其实施工期紧、建设任务重。为全力支持该跨江桥梁工程的建设施工,我部原则同意你局所提出的汛期度汛施工的请求,但仅限于非主汛期5、6、10三个月,主汛期7、8、9三个月必须无条件停工度汛。同时,要求项目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在汛期中必须严格落实安全度汛预案、责任及措施,确保施工防洪度汛安全万无一失。

2、要全面夯实安全度汛责任,强化安全度汛措施。作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县住建局是该桥梁工程汛期安全度汛的责任主体,要落实专门领导对整个施工当中的安全度汛全面负责,并落实相应的技术责任人、现场巡查督导责任人、信息传递责任人等。同时,全力督促施工单位要从预案的编制完善、机构及队伍的组建、物料和设备的准备、机制和制度的建立等方面入手全面夯实度汛安全责任。

3、桥梁施工单位要结合工程场地所处防洪环境的实际,编制和制定出切实可靠、安全有效的《度汛施工应急预案》报建设业主审查批复,并报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充分检验《预案》的适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适时对 “防、抢、撤、救”《预案》组织实战演练;通过实战演练进一步查找《预案》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并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4、在汛期中,桥梁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度汛安全管理,积极主动地全力做好一切防范应对工作,千方百计保障自身施工场区人员、设备、设施及物料安全,并不得对上下游、左右岸防洪安全造成危害,最大程度降低灾害风险。

5、鉴于你单位施工区域处在汉江主河道、位置低洼,汛期几乎常处在汉江3年一遇洪水位以下施工作业,且距石泉水库大坝很近,洪水来势凶猛、防不胜防,遭遇洪涝危害的机率十分频繁。因此,要求桥梁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汛期度汛施工安全,切实完善预案、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值守、灵通信息、密切沟通、严格制度、严明纪律、科学防范、果断处置,确保汛期度汛施工安全,保障桥梁工程建设任务的如期完成。

6、为确保度汛施工安全,我部要求该桥梁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一是要切实落实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出现脱岗漏岗现象;二是要时刻保证汛期通讯信息的畅通,加强与县防汛办、县气象局、石泉水文站和石泉电厂、喜河电厂的联系沟通,随时准确掌握区域内、上下游的雨情水情,及时采取防、抢、撤、救应对措施;三是要加大对“预案”的学习、宣传力度,使施工单位干部职工和工程区周边群众广泛知晓。通过采取切实有效地防范应对措施,确保施工场区和上下游、左右岸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洪涝灾害损失,以防患于未然。

以上事项,特此批复。望请工程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石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