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lj-zcwj--2019-0251 公开日期: 2018-08-15 10:11
来源
内容概述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石泉县改建铁路阳安二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整改意见的通知

石 泉 县 水 利 局

关于石泉县改建铁路阳安二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整改意见的通知


改建铁路阳安二线各有关施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以秦岭生态保护为重点的环保问题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已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我局组织人员于2018年8月8日对改建铁路阳安二线石泉县境内施工段(下称“阳安二线”)进行了秦岭生态环保问题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现场踏勘、查阅资料,对你单位存在的水土保持方面的问题,形成如下意见:

1、阳安二线涉及我县境内的6标段、7标段的弃渣场排水设施,在强降雨天气下出现不同程度的损毁,施工单位当立即对弃渣场损毁的截排水等防洪排导设施进行修复完善,对渣场截排水体系未落实或不完善的,抢抓施工进度,按照批复水保方案工期布设到位。

2、对因地质等因素导致挡墙沉降、边坡出现裂缝的,立即进行修复处理,确保发挥设计水土保持应有功能。

3、对部分水土保持措施未严格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规划设计的,立即整改。

4、施工单位应根据弃渣场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布局,结合当前施工进度,优化施工工序,分区、分片梯次推进植物措施的实施工作。

5、施工单位应充分认识到当前生态环保整治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水土保持整改工作。同步完善信息报送机制,每周一将整改进度报县水利局。

以上事宜限于2018年9月30日前整改到位,对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并报县秦岭生态整改办公室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合查处。

石泉县水利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