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nlkjj-qnhn--2018-0263 | 公开日期: | 2018-12-25 17:37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城关镇、池河镇、云雾山镇、饶峰镇、熨斗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根据《石泉县农林科技局关于落实省级公益林界定及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石农林科发〔2018〕131号),按照省级公益林范围,经区划界定,落实城关镇、池河镇、云雾山镇、饶峰镇、熨斗镇5个镇的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共137818.85亩,补偿标准每亩3元,共计补偿资金413456.55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补偿资金),现予以确认并公示。
公示期为10天(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如有异议,可向石泉县农林科技局反映,也可拨打电话0915—6321372反馈。
石泉县农林科技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