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nlkjj-qnhn--2018-0240 | 公开日期: | 2018-12-01 16:25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办发〔2015〕34号),实施生态脱贫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2018年共兑付公益林面积846029.23亩,补偿标准每亩13元,共计补偿资金10998379.99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补偿资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天(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如有异议,可向石泉县农林科技局反映,也可拨打电话0915—6321372反馈。
石泉县农林科技局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