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czj-fpzjsygl--2018-0801 公开日期: 2018-07-1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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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通知

石泉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二批

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为加快推进2018年我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步伐,顺利实现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县发改局《关于预拨2018年度脱贫攻坚第二批财政整合项目启动资金的通知》(石发改函〔2018〕93号)文件要求,结合《石泉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石政函〔2018〕62号)文件,现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326.76万元,专项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年终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274.12万元、“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2.64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资金规模

按照(石发改函〔2018〕93号)文件要求,我县2018年脱贫攻坚第二批财政整合项目16个,计划投资道路建设12个274.12万元、便民桥2个36.4万元、安全饮水工程2个16.24万元,合计466.8万元。此次按项目投资计划70%一次性下达,剩余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县财政局将统一清算。

二、资金使用要求

本次下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建立专账,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实行县镇分级报账制。各镇和实施单位要认真对照《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快组织实施,规范资金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程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履行工程“四制”管理,加强招标投标程序;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统筹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不得滞留、挤占、挪用资金;进一步规范项目资料收集,为加快扶贫资金支出创造条件。

三、资金监督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水利局为整合项目实施责任主体,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强化项目及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石泉县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下达表

石泉县财政局

2018年7月18日

抄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扶贫局、发改局、审计局,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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