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cjgj-tzgg--2018-0227 公开日期: 2018-11-14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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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第009号)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石〔食〕检〔2018〕第009号

2018年9月25日到9月30日,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中心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采取随机的方式, 抽检生干坚果与籽类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具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安康市石泉县财政路中段桃园市场石泉县万友水果蔬菜超市销售的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花生,二氧化硫残留物量超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出值为0.011g/kg,检验机构为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滨江大道汉水佳园(体育场旁边)石泉县楚蜀驿站土菜馆使用的餐饮具消毒餐具6件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超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出值为0.012mg/100cm2,检验机构为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单击此处下载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单击此处下载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说明  单击此处下载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