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lj-hzz--2018-0173 公开日期: 2018-11-1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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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石泉县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实施进展情况

1、湖长制实施方案出台情况。涉及镇办11个、村社区60个。

2、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县级湖长2名、镇级湖长22名,村级湖长60名,县级警长2名、镇级警长11名。

3、设立湖长公示牌2个(图片)、宣传牌2个,印制宣传册2000份,开展志愿护河行动18起。

4、河湖长履职情况。河长巡河810次(区镇河长),解决问题125数;湖长巡河296次(区镇湖长),解决问题56数

5、“一湖一策”制定情况。其中,县级湖库2个、镇级湖库13个。(目前正在编制中)

二、生态治理情况

1、累计投入资金18390.97万元,今年以来投入治理资金8690.97万元。(其中湖库累计投入资金400万元,今年以来投入治理资金150万元)。

2、绿化河岸22公里、栽植树木250000株。(其中:绿化湖库5公里、栽植树木18000株)。

3、建立垃圾收集点65个。(其中:湖库建立垃圾收集点13个)。

4、建立污水处理设施8个。(其中:湖库建立污水收集点10个)。

5、建设公厕19个。(其中:湖库建立公厕19个)。

6、建成漂浮物打捞船3艘、拖网船0艘、油污收集趸船0艘、粪便收集趸船0艘。

7、漂浮物打捞76次、30吨。

8、安装下泄放水设施,保证下泄生态基流电站14个。

9、增殖放流3次,投放鱼苗21万尾。(其中:湖库增殖放流3次,投放鱼苗21万尾)。

三、执法整治情况

组织执法活动123次,出动执法人员701名,出动车辆50辆次、船只35台次,立案查处水生态环境人数16人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4人。

“清七乱”情况

1、整治乱占33处。其中,清理侵占河道33处。

2、整治乱建3处。其中,清除水源地湖库建筑物2处,清除乱建畜禽养殖场1处。

3、整治乱采 处。汛期封堵闭路口0处,汛期撤离船只4艘(次),拆除违法船只0艘。

4、整治乱堆5处。清除砂石堆体7处、3万方。

5、整治乱倒6处。清除河湖弃渣6处、共3万方。

6、整治乱排8处。取缔污染养殖场2家,规范取缔农家乐4家。(其中:湖库整治乱排8处。取缔污染养殖场2家,规范取缔农家乐3家)。

7、整治乱捕5处。清理网箱66口,投放鱼苗21万尾,收缴抬网等非法网具18幅。(其中:湖库整治乱捕5处。清理网箱66口,收缴抬网等非法网具18幅)。

四、水源地建设达标情况

按照《县城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居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县财政筹资 1980 万元,对保护区范围内 44 户居民实行搬迁,对 4家单位进行封存、变更、关停,落实搬迁户退耕还林指标 160 亩。目前,已完成银屏山庄公司的清算、注销、移交工作;海事局码头已改造为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站及水质自动监测站用房使用;原双龙活动室已完成封存;和顺砂厂已关停,砂石料场所有临时建筑物、设备(传送带)全部拆除,场内的砂石料清理干净,建设用房已全部腾空。44 户农户已全部搬迁,房屋及附属物已全部拆除,拆除房屋面积 6572 ㎡,落实的 160 亩退耕还林已栽种树苗,居民搬迁安置点主体和室内外粉刷全部完工, 正陆续组织搬迁入住;称沟湾公路桥南北两侧导流槽、收集池已建成投用,警示牌标识牌均已制作安装到位。全县地表水稳定达到‖类水体,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五、湖库保护区划定情况

生态红线划定积极开展,已完成《石泉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编制、前期测绘等工作,安康市划定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面积为288.77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的19.04%,下一步待方案审核批准发布后,将开展勘界定标的准备工作。

六、排污口监管情况

全县入河排污口共计33个,其中规模以上4个,;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共计28个,排污量共计67.14万m³。根据省市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安排,完成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并配合省市完成污染源排查核查工作。

七、日常监管情况

把湖长制纳入河长制工作同步开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了县镇村三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健全了“河(湖)长+警长+四员”督查联动机制。目前,全县共建立沟溪456条,落实230名河长,建成运行、在建及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13处,编制完成了汉江石泉段以及10条县级河流的“一河一策”工作,填报完成全国河长制数据信息系统,起草了2018年河长制考核评优办法,印发了《石泉县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15个湖泊监管保护责任,各镇相继出台了河湖长制实施方案,构建了江河沟溪湖“网格化”管理格局。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