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czj-fpzjsygl--2018-0524 公开日期: 2018-09-2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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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四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通知

石泉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四批

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通知

县交通局:

为加快推进2018年我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步伐,顺利实现脱贫达标任务,根据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四批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18〕367号)文件要求,结合《石泉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石脱指字〔2018〕15号)文件,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同意,现下达你局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四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200万元,专项用于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年终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资金规模

按照(石发改发〔2018〕367号)文件,我县2018年脱贫攻坚第四批财政整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69个,新建组级道路19.2公里,新建便民桥3座,改建297.75公里,计划总投资6200万元。前期已下达5000万元,本次拨付1200万元。

二、资金使用要求

本次下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实行县级报账制。各镇和实施单位要认真对照《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快组织实施,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程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履行工程“四制”管理,加强招标投标程序;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统筹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不得滞留、挤占、挪用资金;进一步规范项目资料收集,为加快扶贫资金支出创造条件。

三、资金监督管理

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认真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及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石泉县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四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分配表

石泉县财政局

2018年9月20日

抄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扶贫局、发改局、审计局,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