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cjgj-zcwj--2018-0162 公开日期: 2018-08-3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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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创建“平安物流”的实施方案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创建“平安物流”的实施方案

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石泉县物流行业平安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落实“寄递物流活动100%实名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行物流行业实名制和验视制度,落实零担货物实名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格依法管理,强化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消除物流行业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全区物流业规范、安全、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责任落实,贯彻相关法律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确保有关法律政策得到落实。各有关股室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把排查消除物流行业安全隐患的关口前移,狠抓源头管理,做到预警在先、防范在先,有针对地解决好物流安全管理突出问题。

(三)加强动态管控,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日常检查、核查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严防物流行业“卷钱”跑路问题发生,全面推行本辖区内物流行业实名制和验视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物流活动实名制。在零担托运行业全面实行实名托运制度,加强同交通、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对辖区内的物流企业、物流信息中介企业等相关负责人开展物流实名登记培训会,并督促各自辖区内的物流企业、物流信息中介企业对零担货物托运人实名信息全部采用电子系统登记,电子档案长期保存。

(二)加强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物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货运站、物流企业、物流信息中介企业对安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我局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对货运站、物流企业、物流信息中介企业的“台账”制度、监控探头等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的督导检查工作,确保托运物品的收件、验视、储存等作业在视频监控下进行,防止托运物品被“调包”、夹寄禁运物品或托运物品丢失。

(三)开展安全评估,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委托谁负责”原则,物流企业要对各自园区、企业内的零担托运部的经营情况建立评估预警机制,针对有可能“卷钱跑路”的零担托运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工作安排

2018年8月15日—2018年10月30日

各物流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全方位开展物流行业平安建设排查工作,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物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在全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物流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物流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安排布置,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要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和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

(三)强化督查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综治办、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严”字当头,忠实履行职责,确保物流行业平安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共享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和违法行为信息公告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和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采用各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加强反面典型案例的宣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教育引导广大物流园区、企业和员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31日

抄送:县综治办,归档。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