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lj-hzz--2018-0094 公开日期: 2018-08-1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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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中坝河“一河一策”综合治理方案

石泉县中坝河“一河一策”综合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汉江水生态环境质量,确保水质稳定向好,依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河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河中、省、市《“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指南》文件精神,现制定中坝河河长制工作“一河一策”。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

中坝河:源出木竹山,经中坝、后柳注入汉江,流域面积84.86 km2,全长22.01 km,多年平均流量1.42 m3,多年平均径流量4486.3万m3。

中坝河流经后柳镇,经该镇金齐村、长安村、中坝村、柏桥村、群英村汇于汉江,属汉江支流;沿线有中坝大峡谷、中坝作坊小镇旅游景区;有后柳集镇、中坝村污水处理厂2处,目前都处在正常运行中;有银杏湖水库1处。已建成后柳镇中坝旅游村堤防及景观水坝工程项目,该项目包括在中坝河新建景观水坝2座,堤防1200米,总投资2154万元,可进一步提升中坝作坊小镇移民安置点的防汛抗洪能力,同时为当地旅游经济发展提供水景观、水文化。

(二).存在问题分析

根据调查和分析,中坝河主要存在生活污染、农业污染及河道采沙、采石三个方面的问题

生活污染是指中坝河干支流沿线住户、旅游景点等有随意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现象。农业污染是指中坝河干支流沿线畜禽养殖牲畜粪便、农药、化肥等。3.河道采沙、采石问题是指中坝河干支流沿线存在偷采砂石现象。

二.管理保护目标

按照“半年新变化、一年见成效、两年水更清”的工作方向,争取经过1-2年的努力,建立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实现“六无六有”目标(即:无垃圾、无直排、无洪碍,无违建、无违采、无损毁河有堤防、有绿化、有景观、有制度、有队伍、有管护),形成“水清、河畅、岸净、景美”的美丽汉江风光。

主要任务进一步落实“河长+警长+四员”制,建立完善考核监督机制,确保河长尽职履责。加强河道清理及日常维护工作,减轻居民生活造成的污染,保证河道长效保洁。合理规划布局,促进农业转型,减轻农业生产造成的污染。加强河道巡查监管,对偷采砂石现象严管重罚。管理保护措施(一)县水利局

1.抓紧制定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融资机制和长效建设经营管理机制方案,尽快提交县政府研究,有效盘活我县涉水资产,着力破解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资金瓶颈。

2.开展水法宣传工作,加强河道日常巡查监管,对偷采砂石现象严管重罚。

(二)县环保局

1.根据河流具体情况,对中坝河干支流采取增加监测断面,加密监测时段的形式进行水质监测。

2.进一步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申报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对偷排、漏排、渗排污水或未达标排放的企业或个人,严查重罚。

(三)县农林科技局

1.对中坝河干支流沿线的畜禽养殖企业进行摸排调查,对涉河造成水污染的畜禽散养及养殖场坚决予以治理。重点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根据水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进一步提高粪便的资源化利用率。及时消除因畜禽养殖带来的污染问题。

2.超前谋划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发展问题,加快推进绿色种养试点,加强对农民的农技培训,鼓励农民种植绿色有机农产品,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料,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打造饶峰河流域绿色种养试点示范区,大力树立绿色种养典型。

(四)县文广旅游局

对中坝河干支流沿线旅游景点、旅游宾馆、农家乐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进行拉网式排查, 对存在无污水处理设施,未经处理直排,生活垃圾无收集设施未进行集中处理要限时整改。

(五)后柳镇

1宣传贯彻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高群众水保护意识,鼓励民众积极参与水保护工作,努力形成“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2.加强环保监督员、护河员和村(社区)“河长”的管理,定期巡查、记录、报告河道保护情况,制止乱采、乱倒、乱捕、乱建、乱排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有关问题收集和信息报告等工作,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切实发挥环境监督员和村(社区)“河长”的作用,年终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工资待遇。

3.统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对境内水域、滩涂、岸坡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制定长效机制,确保境内水域清洁。

4.加大养殖粪污排放集中处理。限制规模养殖户养殖规模,对现有沼气池进行扩容,定期组织沼液车对沼液进行集中清运。积极引导散养户动物粪污入池,根据养殖规模建设相应大小的沼液池,严禁粪污乱堆乱排。积极做好宣传引导,逐步取缔江河沿线最高水位线下农作物种植活动,防治农药等化学物品污染水质。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按照石泉县人民政府印发的《石泉县“河长+警长+四员”制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发〔2017〕7号)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全力组织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密切部门协作。镇党委、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承担相应的治理任务和责任,要加强协作,搞好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治理工作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真正把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督办。由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督查和督办力度,检查督导各级“河长”和相关镇及部门履职情况。

(四)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综合施治”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部门职责和整改任务推进实施,治理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对存在的问题紧盯不放、立行立改、逐条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五)强化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等渠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和企业保护水环境、爱护生态的意识,着力在全社会营造重视生态建设、支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形成推进全域水保护的强大声势。

(六)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治理成效。对在问题整改过程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包庇袒护以及整改进度迟缓、阻碍整改和整改不力造成污染问题依然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石泉县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石泉县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