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ZS-zfzsfpj-fpcx--2018-0159 公开日期: 2018-08-06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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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农村户籍人口登记县级复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石脱指办发〔2018〕90号

石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泉县农村户籍人口登记县级复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脱贫攻坚指挥部:

现将《石泉县农村户籍人口登记县级复核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石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石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印发


石泉县农村户籍人口登记县级复核评估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村户籍人口登记工作,确保对象、信息准确无误,根据石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石泉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县农村户籍信息核对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核评估时间

2018年7月23日--7月24日(周一至周二)

二、复核评估对象范围

采取抽样评估的方式,每镇抽取2个行政村,每村抽取1个村民小组,对村民小组内所有农户逐户逐人全面普查。

三、复核评估内容

各镇上报的登记人员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漏户漏人或重复登记的问题。

四、人员安排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抽调驻镇督考组成员、各镇脱贫办副主任及公安局(辖区派出所)管理户籍的民警成立11个复核评估组,其中派出所民警由县公安局负责抽调。驻镇督考组副组长任复核组组长,镇脱贫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镇驻镇督考组、脱贫办副主任及辖区派出所民警具体负责本镇的复核评估工作。具体分组如下:

城关镇:组 长:刘荣承

副组长:陈万里

成 员:胡昌德 刘其海 公安民警1人

池河镇:组 长:朱端理

副组长:李 琪

成 员:周 林 公安民警1人

饶峰镇:组 长:刘文宝

副组长:谭怀芝

成 员:梁华安 公安民警1人

两河镇:组 长:陈义平

副组长:宾德进

成 员:赵代广 黄 蕾 公安民警1人

迎丰镇:组 长:费建鹏

副组长:陈安庭

成 员:王意华 公安民警1人

中池镇:组 长:张定菊

副组长:陈 泉

成 员:陈家均 公安民警1人

后柳镇:组 长:陈加香

副组长:李德军

成 员:毛德忠 公安民警1人

喜河镇:组 长:马 静

副组长:沈 静

成 员:刘学东 公安民警1人

熨斗镇:组 长:胡红梅

副组长:杨 亚

成 员:黄治平 胡孝成 公安民警1人

曾溪镇:组 长:冯宣民

副组长:陈海涛

成 员:闫春安 公安民警1人

云雾山镇:组 长:周有国

副组长:张 泉

成 员:阮 辉 公安民警1人

五、复核评估程序

(一)准备阶段。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并开展业务培训,提供复核村户籍登记名单及相关表册。

(二)入户复核。各镇负责提供样本村公安户籍人口名单,评估组对照公安户籍名单和各镇上报名单分组对样本村组开展全覆盖入户核查登记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三)提交结果。复核组汇总撰写复核评估结果,书面提交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四)县级审定。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对复核评估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最终的全县农村户籍人口规模及对象名单。

六、工作要求

农村户籍人口核实登记是整县脱贫摘帽的基础资料,全县安全住房、安全饮水、自来水入户和电力入户等脱贫指标鉴定均以本次确定的名单为准,关乎脱贫指标达标认定,关乎整县脱贫质量。相关档案资料将归入县脱贫摘帽档案资料,接受国家评估验收。所有参与复核评估工作的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细致的开展工作,7月24日下午六点前将复核评估结果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