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czj-fpzjsygl--2018-0478 公开日期: 2018-07-2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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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六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通知

石泉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六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通知


两河、喜河、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

为加快推进2018年我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步伐,顺利实现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县发改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六批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通知》(石发改发〔2018〕454号)文件要求,结合《石泉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石政函〔2018〕62号)文件,现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六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08.5万元,专项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年终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资金规模

按照(石发改发〔2018〕454)文件要求,我县2018年脱贫攻坚第二批财政整合项目17个,计划投资道路建设1个36万元、便民桥2个31.30万元、农网改造工程14个149.80万元,合计217.10万元。按照县委办、政府办《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石办发〔2018〕35号)文件要求,此次按项目投资计划70%一次性下达资金108.5万元(其中火地沟村项目已下达),剩余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县财政局将统一清算。

二、资金使用要求

本次下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建立专账,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实行县镇分级报账制。各镇和实施单位要加快组织实施,规范资金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程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履行工程“四制”管理,加强招标投标程序;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统筹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不得滞留、挤占、挪用资金;进一步规范项目资料收集,为加快扶贫资金支出创造条件。

三、资金监督管理

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各项目主管单位强化项目及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石泉县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六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下达明细表

石泉县财政局

2018年7月27日

抄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扶贫局、审计局,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