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 ||
索引号 | ZFBM-zfbmscjgj-cpzl--2018-0102 | 公开目录: | 产品质量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石食检〔2018〕第004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7月2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7-17 09:31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石食检〔2018〕第004号
近期,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小作坊食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共4个批次不合格。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安康市石泉县池河镇农贸街广西米酒销售的酒类食品米酒(清香型37°),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超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出值为0.702×10-3g/kg。检验机构为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安康市石泉县池河镇邮政局北侧安康市联友商贸有限公司石泉分公司销售的蔬菜制品类银耳,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标准规定≤0.05g/kg,检出值为0.52g/kg。检验机构为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3.安康市石泉县池河镇邮政局北侧安康市联友商贸有限公司石泉分公司销售的蔬菜类农产品洗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出值为0.26g/kg。检验机构为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4.安康市石泉县池河镇政府街河池家福乐购物中心销售的蔬菜类农产品生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出值为0.024g/kg。检验机构为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单击此处下载附件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单击此处下载附件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说明 单击此处下载附件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