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nlkjj-ysdwbh--2018-0084 公开日期: 2018-05-17 15:54
来源
内容概述

石泉县农林科技局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泉县农林科技局

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县综治办《关于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石综治办字〔2018〕6号)文件要求,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泉县农林科技局

2018年4月25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根据县综治办《关于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石综治办字[2018]6号)文件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积极开展涉林黑恶势力线索摸排,明确打击重点,应打尽打,全力维护好本系统涉及领域内的治安和谐稳定。依据我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有利于遏制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股室全体干部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高度统一思想,认真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性,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保障来抓,从促进社会和谐,按照县政法委、综治办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投入到这项专项斗争工作当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完成各项任务。2018年,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结合普法宣传职能,努力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形成齐力并参与的局面,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工作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

组 长: 蔡方毅 党委书记、局长

副 组 长: 邓永兵 党委成员、森林公安局局长

韩燕明 党委成员、蚕桑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 刘道钊 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唐绪斌 林政资源股股长

刘仓库 林业产权服务中心主任

叶友刚 云雾山林场场长

张 明 凤凰山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股,负责日常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从严打击。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农业、林业、科技领域秩序和环境的黑恶势力,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零容忍”。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四、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局上下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本行业各领域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精确摸排、固定证据。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坚持线索消息领先,积极运用群众来信、来电举报渠道和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结合各单位责任领域和本股室业务范畴,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等案件梳理评查串并,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确定重点,明确重点方向。实行精准打击。在开展工作的过程当中要注重对反映涉黑涉恶犯罪证据和各项资料的收集及整理。

(二)提升打击质量,依法严惩、消除后患。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合力。

(三)加强“挖根打伞”,实施“零容忍”。要把扫黑除恶作为各项工作良好环境的基本保障,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按照涉黑案件中“保护伞”线索“双移交”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通报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部门,要坚持追根溯源,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机构和经济基础。同时,对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农林科技局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得到人民认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相关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投入到这项专项斗争工作当中,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办案纪律。参与办案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信息;其他人员不得向办案人员询问案情,打听案件进展情况。

(三)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统一思想,加强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在调查处理涉及相关责任领域和职能范围内各个方面的高度协作配合。

(四)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效。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和汇总本单位所涉及各领域的情况,按时按要求上报所需的各类信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五)严格督导考核。农林科技局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综合运用激励、问责手段,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