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nlkjj-zszl--2018-0080 公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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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设立镇天保管护站及恢复天保护林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天保管护站建设,加强护林员组织管理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根据《陕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法》、《陕西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核查验收办法》、《陕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集体林管护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设立镇天保管护站及恢复天保护林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设立天保管护站以及恢复天保护林员是充分结合我县森林资源管护实际,发挥基层林业堡垒作用,增强护林队伍建设,积极落实《“十三五”期间发展和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推进林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经农林科技局党委研究,设立镇级天保护林站,落实工作人员,以及配备各行政村天保护林员,夯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建立健全林业管理机制。

二、天保管护站的设立

(一)管护站设立

以镇为单位,设立天保管护站,站长可由各镇农综站站长兼任,同时落实1名固定的专职工作人员。管护站悬挂“***镇天然林保护管理站”站牌,由农林科技局统一制作。天保管护站的运行管理,由各镇政府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双重管理,各镇负责天保管护站人员配备,各项工作开展基础保障工作;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业工作指导,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以及任务下达、落实、监督、指导、考核等工作。林业主管部门从天然林保护工程集体管护经费中按照各镇森林资源管护面积,核定管护工作经费,按照一事一议,做到专款专用。

(二)职责范围

管护站的主要职责: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森林火灾预防;宣传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指点引导和检查验收林业生产及经营活动;做好林业统计和档案管理。

三、天保护林员选聘

(一)选聘范围

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行政村森林面积,结合森林资源管护实际,原则上以配备专职护林人员为主,如村上暂时无适合专职护林员人选的可由村干部兼任。配备的护林员人数每个行政村原则上1名,原为合并村的根据森林管护面积可配备2名 。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林业,具有一定的林业专业知识和林业法规政策水平,熟悉责任区范围及周边山区地形、林情,常年居住在辖区内且从事农事活动的。

2、身体健康,公道正派,事业心、责任心强。

3、年龄在22—5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选聘程序

天保护林员的聘用采取自愿报名,由所属村支部考察推荐,经镇政府同意,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经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所在镇人民政府与护林员签订聘用合同。护林员实行聘用制,一年一聘,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

(四)工资待遇

1、护林员的管护报酬从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经费中的护林人员劳务费中支出。年补助标准暂定为3000元左右,具体标准按各村森林资源面积区別对待。

2、护林员管护报酬分两部分,其中日常管护工资60%,岗位考核工资40%。工资发放应根据各镇天保管护站对护林员年度考核情况进行核发。

四、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时间紧,要求设站和护林员选聘工作同时开展,请各镇政府务必将此项工作作为短期的一项重要工作高质量完成,由镇政府负总责,落实领导,抽调得力人手,按照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各镇务必在5月20日之前,全面完成镇天保管护站的成立及天保护林员配备工作。并将确定的站长及工作人员、天保护林员名单以文件形式上报农林科技局林业产权服务中心备案。联系人:刘仓库 QQ:614283213

石泉县农林科技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