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7年三季度涉钢企业核查情况 | ||
索引号 | ZFBM-zfbmfgj-qcn--2018-0033 | 公开目录: | 节能减排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4月0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10-31 15:39 |
2017年三季度涉钢企业核查情况
按照市发改委《关于抓紧报送涉钢企业和落实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两项制度有关工作情况的通知》(安发改产业函〔2017〕290 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单位对县域内涉钢企业进行了全面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为确保核查工作实效,我县成立了由发改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和经贸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核查工作组,于10 月23 至24 日对辖区内现有的6 家涉钢生产企业(陕西奥邦锻造有限公司、陕西双环锻造有限公司、陕西鑫晨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石泉县鑫泉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石泉利民船舶新型材料加工有限公司、陕西秦巴水利水电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内容详见附件,未发现有生产销售“地条钢”现象。
下一步,我县将认真落实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两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涉钢企业核查和台账制度,夯实责任,定期核查,严格报送,确保长效机制落到实处、辖区内不出现生产销售“地条钢”现象。
附件:涉钢企业台账表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