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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文广旅游局2017年财务预算公开

石泉县文广旅游局2017年财务预算公开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

旅游、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旅游、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推进全县文化文物广电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科研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统筹安排事业建设经费预算。

(三)拟订广播电视宣传、文化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优秀新闻稿件及各类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作品的创作、评选、推荐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和艺术表演团体以及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

(四)拟订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发射、节目传送、节目监测和安全播出管理;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覆盖等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的长效机制,构建农村广播电视的公共服务体系;负责对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管理全县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及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的交流进口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县文化广电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指导全县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进各门类艺术生产的发展;组织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制定全县性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拟订全县文物保护及文博事业发展规划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文物古迹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及新闻出版经营活动和全县从事演艺、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负责对文化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和出版物市场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指导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负责记者证的管理,协助查处违法新闻活动;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执法检查,协助处理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八)指导管理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指导管理文化广电系统有关协会、学会、研究会工作。

(九)组织开展旅游资源普查,指导各镇、旅游企业、景区景点编制并实施旅游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旅游商品、宣传品和纪念品开发的组织协调;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

(十)协调指导全县旅游景区(点)规划和开发建设;审核旅游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协调指导全县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县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国家、省、市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工作;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申报、评定、复核与管理;协调指导红色旅游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旅游行业执行各类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地方旅游行业管理规章;负责依法申报全县经营国内、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负责依法申报全县宾馆、饭店的星级评定与导游年检;负责省、市级旅游示范村初评工作。

(十二)依法管理全县旅游市场,加强旅游市场监督检查,

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全县旅游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假日旅游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

(十四)制定、实施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开展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资格考试认定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有关本县旅游业发展重大课题调研、旅游市场调查、旅游统计分析、旅游信息发布和旅游网站建设;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部门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