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出租房及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ZJZF-zjzfcxz-aqsc--2018-0037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曾政发〔2018〕10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1-18 21:38
内容概述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出租房及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曾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出租房及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

近日接省、市、县发出的紧急通知,通报了1月13日西安市雁塔区民房火灾事故情况(造成4人死亡,13人受伤),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群租房及电动车停放充电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夯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强化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坚决防控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就开展出租房及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清严峻形势,夯实火灾防范责任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认真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各村委会、派出所、安监办、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全民参与、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落实出租房及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深入细致做好火灾事故防范工作。各村和驻镇各单位要加强出租屋和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明确出租屋和电动车停放,指导并督促出租房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与承租人或电动车车主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引发火灾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责、严肃问责。

二、迅速排查整治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要立即安排,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各村委会辖区内要引导出租房业主或承租人配备灭火器,防烟面罩、逃生软梯(或逃生绳、逃生缓降器)等器材,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各村委会及驻镇各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人员配备和必要的装备器材,落实日常值班、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等制度。各村及各单位要对出租屋进行排查,摸清辖区房屋底数,全面整治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疏散、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各村及驻镇各单位要指导督促住宅户、安置点日常科学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场所,广泛组织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排查,一旦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治消除。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增强火灾防范意识

各村、驻镇各单位要针对出租房和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火灾事故特点,通过电视广播、QQ微信、网络媒体、张贴和发放宣传单及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疏散自救等常识,教育和引导群众按要求停放车辆和充电,主动查找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群众逃生自救能力。


曾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