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jz-fwzxxrsj-zcwj--2018-0212 公开日期: 2018-01-2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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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人社发〔2017〕49号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

2017年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切实保障参保单位及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统一安排,我县定于2017年6月8日至6月25日在我县范围内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参保单位及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二、宣传内容

(一)《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强力推进工程建筑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

(三)依法参保缴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作流程;

(五)工伤预防相关知识。

三、宣传对象

本次工伤保险集中宣传的主要对象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人事)关系的干部(公务员)、职工,重点加强对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宣传。

四、宣传形式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电子荧屏、“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通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悬挂条幅和宣传用语、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6月12日在樱花广场开展工伤保险政策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安排工作人员在人员集中的主要街道、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点,宣传政策、发放资料、现场咨询。

(二)发放一批政策法规宣传单。结合这次集中宣传活动,借助县、镇、村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将《工伤保险法规汇编》和宣传单摆放在就业服务大厅、社保中心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各镇社保站和各村级便民服务工作站等工作场所,以方便用人单位和职工领取。同时,在宣传日向过往群众宣传、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工伤保险法规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宣传效果,全面提升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知识的普及度,使广大职工了解政策、知晓权益。

(二)多措并举,确保实效。一是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发挥互联网与新兴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全方位、多视角宣传,确保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二是要深入浅出,借助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将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到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中去。

(三)突出重点,强化预防。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是今年工伤保险的重点工作。坚持将建筑企业、建设项目和建筑业从业人员作为重点宣传领域和重点人群。同时做好集中宣传总结工作,进一步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宣传长效机制,努力开创工伤保险宣传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2017年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推荐用语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7日

 

附件

2017年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推荐用语

 

1.工伤保险与您风雨同舟

2.工伤保险,职工的安全之选

3.工伤保险保平安

4.工伤事故无情 工伤保险有爱

5.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工伤权益

6.加强工伤预防,促进安全生产

7.实施“同舟计划”,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

8.贯彻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9.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

10.保障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