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D-fwzxxgtj-zcwj--2018-0157 | 公开日期: | 2017-05-27 09:16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镇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国土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职责的通知》精神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陈彦廷 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谢定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统征中心主任
钟 强 党组成员、移民搬迁办主任
毛先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本康 党组成员、副局长、不动产局副局长
陈世军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
局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邝皓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牵头做好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方案制度的拟定、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日常事务。
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工
(一)各领导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陈彦廷(党组书记、局长):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县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工作。
2、谢定国(党组成员、副局长、统征中心主任):局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责任人,负责土地统征储备交易、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3、钟 强(党组成员、移民搬迁办主任):局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责任人,负责避灾移民搬迁、护坡(挡墙)工程建设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4、毛先洋(党组成员、副局长):局安全生产具体责任人,负责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地籍规划、执法监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5、张本康(党组成员、副局长、不动产局副局长):局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责任人,负责不动产登记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6、陈世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局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责任人,负责机关内部管理、信访维稳方面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责任落实、措施执行情况实施督办、问责。
(二)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局政办股:负责局机关内部管理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生产会议,负责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保障;负责对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督办问责。对因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力,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不履行职责类安全生产责任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相关股室或单位,实施督办、通报、约谈,直至启动问责程序。(责任人:高洁)
2、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牵头实施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按期报送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群测群防监测系统、地质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建设,组织开展地质隐患排查巡查,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灾项目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指导应急处置。负责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发布监测预警预报信息,负责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监管工作。(责任人:邝皓)
3、执法监察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全县违法用地现场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处置,负责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依规监督检查矿产资源非法开采活动,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责任人:邱洪军)
4、矿产股:负责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方面工作。配合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做好对持证矿山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无证开采,以采代探和越层、越界开采非法行为案件的查处工作,严防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配合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责任人:陈军)
5、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杨泽玲)
6、其他股室(单位):负责本股室(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服从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调配和临时性工作安排,配合相关股室(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各股室、单位负责人)
三、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一)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年初,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县局对各股室(单位)目标考核范畴,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或被上级、局纪检组检查时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 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健全安全生产协调议事机制。局每月召开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少于一次,有主管领导召集或由分管领导组织,商讨、部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单位负责人每年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不少于两次。
(三)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制。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野,在接到险情、灾情、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按相关应急预案,妥善做好排危、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四)健全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制度。由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不安全隐患。
(五)健全安全生产督办问责制度。对安全生产检查、日常巡查排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要求整改,由局政办股在检查活动结束后3日内实施督办;对在规定时限内实施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由局政办股在全系统进行通报;一年受到2次通报的,对相关责任人实施约谈;对拒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或严重失职致使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本单位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由局纪检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此件与《石泉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有不一致处,以此件为准。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7日
抄送:市国土局、县安委会。归档。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