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jz-fwzxxczj-czyjsgk--2017-0051 公开日期: 2017-10-15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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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石泉县财政局预决算公开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和执行地方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制定本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承担县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部门预算及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制定财政性资金管理有关办法;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审查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督全县彩票发行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执行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县政府所有的公共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县规范统一的资产使用标准和资产处置政策。

(七)管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城市住房支出和土地出让支出;参与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教、住房、土地、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管理全县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

(八)指导全县农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对农民各种补助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级财政支农资金;负责牵头协调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九)监督和管理全县会计工作执行会计法律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违反会计法规的个人和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以及其他有关经济鉴证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工作。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十一)制定全县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制度。

二、人员情况:1、我单位编制为7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63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实有人员73人(其中行政编制在岗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在岗58人,行政工勤编制在岗3人)。2、退休人员23人。3、遗属6人。

三、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8,852,446.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69,105.00元,其他收入83,341.9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338,526.79元,本年支出10,501,301.83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89,671.86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734,728.91元,本年收入8,769,105.00元,本年支出10,501,301.83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32.08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1,301.83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44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