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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河长制工作简报 (2017年第7期)

石泉河长制工作简报

第7期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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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法委书记龚晓华安排部署红花沟滞洪库

专项整治活动

近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红花沟县级河长龚晓华同志带领负责该流域的警长、四员及城关镇镇级责任河长、村级河长对红花沟流域进行巡查。针对红花沟库区内围垦、违建等突出问题,龚书记主持召开了现场会,安排部署了红花沟滞洪库专项整治活动,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镇、社区通力配合,在9月30日之前完成整治任务。

红花沟滞洪库位于汉江一级支流红花沟与县城北环路交叉口,大坝为粘土斜墙土石重力坝,属小⑵型水库,按3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其功能是滞流和排泄汇入红花沟的洪水,水库无溢洪道,泄洪涵管位于大坝右侧,涵管经316国道沿二里桥菜地布设,穿过汉江大堤至汉江。该库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库区内私自围垦且种植了许多高杆作物,甚至搭建有帐篷等违建物,如遇洪水,很容易形成泥石流和阻水障碍物,导致排洪不畅,将造成洪水漫顶,甚至溃坝,对红花片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必须立即开展清库工作,并对库区周边设置围栏,严格管护库区。

      龚书记指出,由于该库多年处于空库运行状态,群众存在防洪意识淡漠,日积月累形成上述情况。龚晓华明确要求,红花沟流域河长、警长、四员要居安思危,守土有责,分工协作,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整顿,确保一次性铲除“痼疾”。由城关镇政府负责,组织动员围垦种植的居民在限定时间内将种植物收摘并自行将秸秆及乱搭违建物清理出库区,在限定时间内不自行清除的,由城关镇镇级河长牵头组织四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强行铲除,不留隐患。涉及党员及退休干部职工的,将线索交纪委监察局进行问责;由城关镇负责组织人员集中清理垃圾,在库区沿线配备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并将高杆树木砍伐清理出库区,今后还需加强日常监管。经本次清理结束后,由县水利局负责在库区周围建设防护隔离网,设置警示牌,保障库区排洪设施运行正常,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