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CD-fwzxxjtj--zbjg-2017-0005 公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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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2017年一般县乡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于2017年10月18日递交的石泉县2017年一般县乡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日(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评标结果如下:

标段编号 排名 候选人名称 预期中标价(元)
JL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康市新宇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48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宝鸡市秦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5465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宝鸡市方达交通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551000.00

中标候选人业绩:

标段 中标候选人 候选人名称 业绩名称 业绩总里程(Km)
JL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康市新宇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白河县白界路十天高速白河立交至界岭段公路改建工程 35.008
汉滨区京康现代农业园区对外公路改建工程 11.022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宝鸡市秦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宝鸡2014年干线公路中修工程 71.578
宝鸡2014年普通干线公路第二批大中修工程 15.05
第三中标候选人 宝鸡市方达交通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永寿至扶风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第JL-1合同段 23.14
244国道潘家湾至太白公路改建工程第1监理合同段 30.77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石泉县财政局、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

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起实施)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0915-3211060

石泉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915-6321368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电话:0915-6311093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