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对《石泉县池河镇合心村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索引号 ZFBM-zfbmslj-zcwj--2019-0633 公开目录: 批准结果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水字〔2019〕216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9-09 14:46
内容概述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对《石泉县池河镇合心村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对《石泉县池河镇合心村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池河镇人民政府: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要求,你镇委托陕西省安康水文水资源局,于2019年8月编制完成了《石泉县池河镇合心村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接你镇申请对《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批复的文件后,我局组织相关专家于2019年9月6日,对该《评价报告》进行了评议和审查,现形成如下审查批复意见。

一、该《评价报告》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基本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二、池河镇合心村桥梁工程位于石泉县池河镇合心村,跨越池河而建,桥梁东侧接池河镇河堤路,西侧连接合心村,桥位距G316国道约200m。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地位和功能、未来交通量发展水平等因素,该桥梁等级为公路三级,设计速度为30km/h。新建桥梁全长为94.54m,设计桥面宽度为12m=8.0 m (车行道)+2×2.0 m(人行道)。

三、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结合该跨河桥梁建设工程所处位置、规模等级、使用功能、防洪安全重要程度等,同意《评价报告》提出本桥梁工程设计洪水采用工程区池河河道50年一遇重现期洪水进行防洪影响评价与分析。因建设工程上游及周边无病险水库、塘坝、窖池等洪涝次生灾害威胁,故本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分析仅考虑池河洪水的危害因素。

四、同意《评价报告》对拟建桥梁处池河河道断面设计洪水流量及其设计洪水位的分析论证。依据实际量算核准的工程区河道断面以上控制流域面积及其相关水文要素,通过计算分析和综合论证比较,桥位处池河河道断面50年一遇重现期设计洪水流量为1900m3/s,推求出的相应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375.82m。此结论性成果可作为该跨河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和建设实施的基本依据。

五、同意《评价报告》对建桥后防洪安全能力的分析计算结果和对桥梁底部高程及桥墩防冲刷深度的分析论证。①在池河天然河道洪水条件下,该桥梁断面处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375.82m,复核计算所得加风壅增高、波浪爬高、安全加高后的设计安全防洪高程为376.60m,而设计新建桥梁最低处底部高程则为376.74m,高于复核计算所需安全防洪标高0.14m。在喜河水库回水影响情况下,桥梁断面处喜河水库50年一遇天然洪水回水位高程为377.80m、20年一遇(池河集镇现行防洪标准)天然洪水回水位高程为376.89m,设计新建桥梁最低处底部高程为376.74m,则拟建桥梁梁底高程低于喜河水库50年一遇天然洪水回水位高程1.06m、低于喜河水库20年一遇(池河集镇现行防洪标准)天然洪水回水位高程0.15m。由以上对比分析结果得知,本新建桥梁设计高度基本满足池河自身天然河道洪水条件下50年一遇洪水的防洪要求,但不满足在喜河水库回水影响情况下50年、30年甚至于20年一遇天然洪水回位的防洪标高需要;②经计算,桥位断面处一般冲刷深为1.57m,局部冲刷深度为3.20m,一般冲刷与局部冲刷合计为4.77m。桥梁处现状河道断面情况下50年一遇洪水位为375.82m,计算出的该处最低冲刷线高程为365.38m,而所设计最低桩底高程为358.10m,桩底处在最低冲刷线以下8.28m,故冲刷对桥墩基础没有影响,满足安全标准要求。

六、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桥梁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所作的结论。①本项目建设将完善当地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和投资环境,增强外来投资吸引力,对推动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旅游业发展,带动镇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最终实现乡村经济结构多元化及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故修建本桥梁工程是十分必要的;②除本桥梁建设以外,近期池河集镇段尚无其它水利规划安排,所以大桥建设不会对其它有关规划产生影响;③桥梁起点与池河集镇河堤路平接,终点与填方路基相接,桥面高程为377.69m,与池河集镇河堤路高程一致。桥梁全长94.54m,采用全桥渡方式跨越池河,右岸桥台设在堤身以内,左岸桥台设在河堤以外的农田上,基本没有压缩河道断面,桥梁建设对现有堤防防洪标准基本没有影响,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河道管理的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④在池河5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建桥后桥墩占用过水断面17.8m2,阻断流量为85.4m3/s ,仅占设计流量值的4.5﹪,对河道行洪能力影响不大。桥梁设计最低梁底高程为376.74m,按桥位断面池河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并考虑桥梁建成后断面壅水高度、风浪高度和桥下安全净空值后,本次复核计算所需桥梁底部高程为376.60m,桥下尚有净空余量0.14m,满足设防标准内池河河道洪水的畅泄;⑤桥梁轴线与池河主流线基本成正交,桥墩与水流方向一致,水流总体流态、流向都不会发生改变。桥位河段两岸为浆砌石堤防,河床为砂卵石构成,河道两岸边界条件稳固,控制条件良好,据河道演变分析及调查考证,桥梁建设对河势稳定不会带来影响;⑥桥梁起点接现有河堤路,由于设置路口需要满足转弯半径技术规范要求,需要在桥台处加宽道路而损毁现有堤防,桥台设计在堤身以内,需要破堤施工,桥梁施工期间对堤防和护岸有短暂时间的影响。左岸桥台设置在现有河堤以外的农田上,对堤防工程无影响。桥梁建成后最大壅水长度仅为85.4m,对上游水文站的监测断面及测验设施没有影响;⑦桥梁起点桥台施工可能临时占用部分河堤道路或在短时间内实行封闭道路施工,对车辆及人员的正常通行会有一定影响,但该路不是主要交通要道,可以绕道而行,对防汛抢险基本不会带来影响;⑧桥梁设计梁底高程高于本次复核计算所需梁底高程0.14m,满足池河50年一遇洪水安全行洪。主河道采用20m的较大跨径,减少了水中设墩数量,最大限度地减小了过水断面被压缩挤占,就池河洪水而言桥梁建设防御洪水的标准与措施是适当的。但桥梁底部高程低于喜河水库20年一遇洪水回水位0.15m,达不到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一旦汉江发生20年一遇以上量级洪水时,水库回水将淹没桥梁。因此,应根据河道水位上涨情况,及时采取封桥措施,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避免发生意外。但由于在回水倒灌状态下其水流流速很小,对桥梁自身安全基本不会带来大的危害;⑨右岸桥台施工需要开挖堤防,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问题,在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征得堤防管理单位的许可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堤防恢复方案后方可施工。综上所述,通过防洪综合评价,本桥梁工程建设对项目区河段水利规划、河势稳定、现有防洪标准及技术要求、防汛抢险等都不会带来不利影响,对工程河段防洪保安无大的不利影响。

七、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桥梁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和工程建设施工及管理所提的建议。①要严格按照“河长制”的要求,在被损毁堤防得到恢复和桥梁施工全部结束后,应及时对工程区河道进行全面清理,恢复河道原貌,并申报河道主管部门检查验收;②桥梁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度汛机构,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度汛方案,以确保顺利施工和安全度汛,并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减小对防洪和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建设业主应加强对施工单位防汛工作的检查指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③设计拟建桥梁梁底高程虽满足池河自身50年一遇洪水位高程要求,但却低于喜河水库20年、30年、50年一遇量级洪水回水位标高,达不到防御汉江喜河水库回水倒灌洪水的设防标准要求。当汉江发生20年一遇以上量级洪水时,喜河水库回水将造成该桥梁不同程度地受到洪涝淹没影响。在该桥梁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当地政府和基层组织要制定切实可靠的防洪度汛预案、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在桥梁运行使用期间应根据河道回水倒灌水位上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封闭桥梁道路、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确保防洪度汛安全;④施工期间应加强对上游雨、水情信息的收集掌握,当得知上游出现暴雨洪水时,应提前做好重要物资、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撤离,确保施工度汛安全;⑤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禁止弃土、弃渣排入河道,禁止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接向河道排放,以免引起河道水质的污染和水环境的恶化;⑥在桥位河段划定保护区,设置警示标牌,禁止在保护河段范围内滥采滥挖、弃土弃渣和从事影响河道行洪及水质安全的一切非法活动。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的评价内容,包括概况、基本情况、河道演变、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工程影响的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

九、要求该桥梁工程建设业主要严格按照本《评价报告》和“审查批复意见”的要求,严格依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展桥梁工程设施建设和施工;要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防洪安全万无一失。

十、要求建设业主在实施跨河桥梁工程建设施工时,要严格依照《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标准和建议意见,开展其它各类配套排雨洪工程设施建设,保障工程区雨水及山洪安全排泄。

十一、要求建设业主要对建成后的桥梁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建立有效地管护机制,坚决避免“重建、轻管”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引导和教育工程受益群众牢固树立水患意识、环保意识和水生态意识,自觉维护所建桥梁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安全,坚决杜绝损毁各类工程设施、挤占行洪河道、乱倒垃圾弃土、污染河道水体等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区路畅、人富、山清、水秀、天蓝、景美。

综上所述,编制单位所编制完成的《石泉县池河镇合心村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翔实、评价结论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建议在实施中严格依照执行,切实防范和避免洪涝灾害隐患,确保工程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石泉县水利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