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fgj-xmjh--2019-0492 | 公开日期: | 2019-04-29 21:21 |
来源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石泉县扶贫开发局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
两河镇、后柳镇、中池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现将2019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的2019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1625万元,主要用于便民桥、新建安全饮水、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土保持项目。
二、建设内容
计划投资1625万元,实施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10个。其中:投资44万元新建便民桥5座;投资31万元新建安全饮水5处;投资920万元实施中小河流治理2处;投资630万元实施水土保持项目1个。
三、具体要求
(一)明确实施主体。本次下达的便民桥项目分别由中池镇、两河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交通局加强技术指导;安全饮水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水土保持项目由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规范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计划管理,严禁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地点。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严格把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竣工审计制的“五制”管理规定,严禁层层转包、分包。严禁工程质量有不合格记录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参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及施工。项目计划分别在县政府网站、各村公示10天。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建立专账,专人管理,专帐核算,实行财政报账制,凭证和资料要单独装订成册。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不得滞留、挤占、挪用资金。
(四)加快项目建设。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启动实施。2019年5月初完成项目初设,5月底前必须开工建设,6月底前必须全面竣工,同时收集、完善、整理好项目资料。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
石泉县财政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