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czj-fpzjsygl--2019-1314 | 公开日期: | 2019-03-25 13:41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9年脱贫攻坚第四批财政整合
交通设施项目资金的通知
县交通局:
为切实加快2019年我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顺利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目标任务,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二批“油返砂”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19〕45号)《关于下达2019年脱贫攻坚第三批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19〕62号)文件精神,结合《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现下达2019年脱贫攻坚第四批整合项目资金3290.32万元,专项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年终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290.32万元。
一、下达资金规模
本次资金按项目投资计划70%一次性下达,分配资金3290.32万元,剩余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县财政将统一清算拨付到位。
二、资金使用要求
本次下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建立专账,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实行部门报账制。你局要按照《石泉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石脱指办发〔2018〕84号)要求,根据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实施的层级,分级分类分项公开有关信息内容,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认真对照《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石办发〔2018〕35号)的规定及时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统筹安排说一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不得滞留、挤占、挪用资金。
三、资金监督管理
你局为整合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不断强化项目及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发挥最大效益。
四、资金绩效管理
按照“项目确定在哪一级,哪一级负责绩效;谁管项目,谁负责绩效”的原则,要切实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县财政部门将按照上级统一工作部署,通过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时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并将绩效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内容。
附件:1.石泉县2019年脱贫攻坚第四批财政整合交通设施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2.石泉县2019年脱贫攻坚第四批财政整合交通设施项目资金分配汇总表
3.石泉县2019年脱贫攻坚第四批财政整合交通设施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石泉县财政局
2018年3月22日
抄送:县脱指办、纪委监委、发改局、审计局,归档。
石泉县财政局政办室 2018年3月22日印发
附件:https://www.shiquan.gov.cn/UploadFiles/akjyhfj69/PublicInformation/fwzxxczj/20190404134211538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