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喜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喜河镇“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zjzfxhz-zfwj--2018-0289 公开目录: 产品质量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喜政发〔2018〕142号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1-29 08:45
内容概述

喜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喜河镇“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喜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喜河镇“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辖各单位:

现将《喜河镇“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开展排查摸底,协助开展好整治工作。

喜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6日


喜河镇“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促进成品油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根据石泉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泉县“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油整发〔2018〕2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批准,从 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3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实现《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坚持联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镇派出所、安监办、环保所、市场监管所协同配合,镇村联动,以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为重点,全面持续排查,综合强化整治,依法从严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使成品油油品质量明显提升,成品油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助力全县铁腕治霾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专项执法行动,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全面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燕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湛海燕 镇派出所所长

杨宇镇安监办主任、环保所长

刘阳伍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市场监管所,由刘阳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治理内容

(一)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储存、调制、销售成品油窝点。

(二)取缔撬装站、流动加油车、桶子加油点,关闭安全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加油站。成品油自有用户修建的加油站(撬装加油装置),违反相关规定的,限期整改。

(三)查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的行为。对已取得部分证照但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证照不一致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责令停止经营,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经营资格。对私自转租成品油经营权、违法签订经营承包合同的,限期改正并从重处罚。

(四)严格监控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的油品质量。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进油渠道、标号核查抽检力度,加大对销售不规范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油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对进入运油车辆检查,严禁不合格油品流入。加大对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擅自运输成品油行为的打击力度。

(六)加强对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督导。对未按计划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加油站,责令停止经营,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经营资格。对建设、运营不符合城市规划、未达到安全距离的加油站进行整治。

四、责任分工

(一)镇市场监管所负责联合治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协调解决联合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查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以及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责任领导:刘燕,责任人:刘阳伍)

(二)镇环保所负责查处未按计划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对治理改造质量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使用三次油气回收设施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上报县相关部门。(责任领导:刘燕,责任人:杨宇)

(三)镇派出所负责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及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销售散装汽油和不按规定登记销售台账的行为,对构成犯罪,及时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时受理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线索,依法开展侦查;对无牌无证驾驶的成品油运输车、非法销售的流动加油车予以扣押,依法查处。(责任领导:刘燕,责任人:湛海燕)

(四)镇安监办负责经营加油站的经营安全管理,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违法经营活动,坚决取缔“桶子加油点”。(责任领导:吕隆斌,责任人:杨宇)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健全环保所、安监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联席制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镇“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

(二)加强治理行动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宣传成品油市场监管相关政策,总结联合治理工作情况,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违规加油站点。

(三)建立畅通举报渠道。利用利用微信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全镇“黑加油站点”举报投诉电话。协调环保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安监办等部门专项受理“黑加油站点”举报事宜。

(四)建立速查速处机制。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黑加油站点”线索后,组织人员赴实地核实查处,并将情况及时汇报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五)严格监管治理责任。严格“黑加油站点”监管治理,推行网格化管理,镇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开展线索摸排、暗访检查,全面深挖细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

六、实施步骤

“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30日)。对全镇成品油市场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镇环保所、派出所、安监办、市场监管所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整治。

(二)抽查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根据掌握的举报线索,镇政府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区域进行检查。

(三)提升阶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5日)。对“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效果进行实地核查,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同时,接受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的抽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服从指挥。各站办所要充分认识抓好“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统一协调指挥,认真组织开展“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

(二)落实责任,积极作为。建立健全“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要求,传导责任压力,夯实工作责任。各站办所要全力配合,积极作为,将全面巡查与针对性检查相结合,对违法违规加油站点要及时发现,严格查处,全面整改。

(三)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在市场准入上依法查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等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在油品质量上重点查处销售无合法来源的、假冒伪劣的非国Ⅴ油品,在经营行为上重点查处流动加油车、桶子加油点和非法撬装站等违法行为,在经营安全上清理整顿安全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加油站,掌握线索、开展协作行动,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坚决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维护好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四)加强宣传,健全机制。大力宣传成品油经营方面的政策法规,充分发挥群众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加油站公开曝光。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