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启用城区东三角地交通信号设施的通告 | ||
索引号 | ZFBM-zfbmgaj--gfxw-2018-0143 | 公开目录: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公交字〔2018〕25 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1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8-19 11:28 |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组织,提升城市形象,经论证设计,决定在城区东三角地人行天桥建设开通交通信号灯及相关监控设施。交通信号灯自2018年8月20日下午14:30时进行调试,2018年8月21日早7:00时正式启用。请广大驾驶员及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信号灯及执勤交警指挥,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九日
公文PDF原件:石公交字〔2018〕2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