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 ||
索引号 | jz-fwzxxczj--czys-2018-0083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石财农〔2017〕93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2月1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2-11 09:18 |
内容概述 |
县扶贫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安财农〔2017〕143号)文件精神,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相关政策要求,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提前下达部分)2920万元下达你单位,2018年收入科目列“11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 生产发展”,经济科目“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出”。
请你局接到文件后,按照市扶贫局《关于做好中央提前下达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扶发〔2017〕43号)文件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石泉县脱贫攻坚规划和资金整合方案,积极做好专项资金与项目的对接工作,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办法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性、瞄准性和高效运行。
石泉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25日